九强生物(300406):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股票代码:300406 股票简称:九强生物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金公司作为 2022年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九强生物”)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九强转债,债券代码:12315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发行人于 2026年 1月 21日披露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降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核准概况 本次发行经2021年9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13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1号)。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1.39亿元,发行数量为11,390,000张。 二、“九强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2年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三)债券代码:123150。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1.39亿元,发行数量为11,390,000张。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3%、第六年3.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十)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1、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6月30日,T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6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月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6月29日)止。 (十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6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三)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63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6.48元/股。 (十五)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债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1521】号),九强生物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维持九强生物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十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八)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持有公司股份30,769,63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5%,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5.28%)的自然人股东ZHOU XIAOYAN女士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3月2日)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14,17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8%,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38%)。 2026年1月21日,公司收到ZHOU XIAOYAN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获悉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ZHOU XIAOYAN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54,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8%,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50%。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ZHOU XIAOYAN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后,ZHOU XIAOYAN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315,3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86,308,628股的4.99998%,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3%,以公司总股本计算,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ZHOU XIAOYAN女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