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斯(002848):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21:16:25 中财网
原标题:*ST高斯: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ST高斯 公告编号:2026-008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一)公司于 2023年 7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12号),主要内容如下:2023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40万元至360万元。2023年3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750万元至-500万元。2023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40万元。你公司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与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及第5.1.4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收到监管函事项,并对该事项相关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充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证券法规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二)公司于 2023年 10月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47号),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2023年1月3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40万元至360万元。2023年3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750万元至-500万元。2023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40万元。你公司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与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你公司2023年1月30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23年3月29日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年报实际值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严谨、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收到监管函事项,并对该事项相关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充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证券法规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三)公司于 2025年 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44号),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直通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公告中拟召开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不一致。3月25日,你公司披露更正公告称,原通知部分内容有误,将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日”更正为“2025年4月7日”,其他内容不变。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4.4.2条的规定,对此负有责任。

整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收到监管函事项,并对该事项相关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充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进一步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证券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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