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大洋电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6-00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 其中:交易系统:2026年1月26日交易时间 2026 1 26 9:15-15:00 互联网: 年月 日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副董事长徐海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刘博董事主持本次现场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0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31,259,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57,013,288股的37.902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464,062,68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7,049,4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2,457,013,288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10,781,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57,013,288股的32.99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9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20,478,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57,013,288股的4.9035%。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6年1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邀请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361,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6%;反对5,4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0%;弃权4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17,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79%;反对36,5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4%;弃权4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667,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686%;反对36,5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309%;弃权4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5%。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32,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98%;反对36,58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4%;弃权4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682,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894%;反对36,58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313%;弃权4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3%。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2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89%;反对36,582,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0%;弃权4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67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49.0789% 36,582,25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270%;弃权4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宋夏灜洁律师、牛琳博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202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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