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0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13人,代表股份526,614,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0,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11人,代表股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2人,代表股份90,684,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7,57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13%;反对78,880,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88%;弃权1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646,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429%;反对78,880,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833%;弃权1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7,609,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75%;反对78,87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78%;弃权12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679,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91%;反对78,87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778%;弃权12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7,603,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64%;反对78,881,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89%;弃权12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67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28%;反对78,881,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841%;弃权12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46,765,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373%;反对16,681,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6%;弃权63,167,9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83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87%;反对16,681,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46%;弃权63,167,9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56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3.01提名刘亮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40,830,5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份数4,900,190股。 3.02提名苏熙凌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39,326,33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份数3,396,025股。 3.03提名冷春霞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38,446,46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份数2,516,154股。 3.04提名李东阳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38,453,96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份数2,523,650股。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刘亮先生、苏熙凌先生、冷春霞女士和李东阳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4.01提名彭艳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38,836,0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份数2,905,688股。 4.02提名孙家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38,578,23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份数2,647,927股。 4.03提名刘大洪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38,545,84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份数2,615,535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彭艳女士、孙家明先生和刘大洪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6,751,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347%;反对16,706,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5%;弃权63,156,1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821,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33%;反对16,706,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229%;弃权63,156,1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43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尹律师、吴震宇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审查并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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