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688107):安路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概况、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号)核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截至2021年11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2,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957,537.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642,462.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6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7,288,537.70元,系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外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以下变更的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4月延期至2025年4月。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除上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外,存在以下情形: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维德青云电子有限公司作为“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之一。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34.47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1,300,961.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包括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款106,571,857.33元和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729,103.74元。本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工作。 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94号《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授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3年4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5月16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授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622.0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为研发类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特此公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超募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闲置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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