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6-00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月24日,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7月10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含)调整为24.8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4.80元/股(含)调整为35.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9月9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9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28,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最高成交价为28.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25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1,999,130.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59,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92%,回购最高价格28.5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84元/股,回购均价25.8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98,582.02元。 (三)公司第二期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59,989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在使用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如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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