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20:46:04 中财网
原标题:建龙微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5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云龙”)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4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云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现因部分股东退出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云龙出具的《关于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6,400,800股
持股比例6.4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6,400,8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上海深云龙 企业发展有 限公司1,999,2001.9980%2024/5/9~ 2024/5/3026.65-26.652024/5/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2月25日~2026年5月2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部分股东退出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深云龙在公司IPO时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前公司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前公司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公司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公司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①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②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若本公司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深云龙根据部分股东退出需求进行的减持安排,在减持期间内,深云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深云龙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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