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3005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说明: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1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汕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7,814,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1,216,645股的41.874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2,273,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7%。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4,760,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44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9,219,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4%。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53,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053,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3%。 (4)公司全体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53,7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1%;反对560,4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2%;弃权10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612,5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0330%;反对560,4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163%;弃权10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0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26,6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0%;反对589,0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弃权9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5,4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115%;反对589,0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445%;弃权9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297,122,7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7%;反对590,9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100,8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1,5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940%;反对590,9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531%;弃权100,8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0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97,122,8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7%;反对590,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100,8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1,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527%;弃权100,8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97,120,7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0%;反对582,8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7%;弃权110,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9,5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848%;反对582,8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170%;弃权110,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97,122,2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5%;反对581,8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弃权110,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1,0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915%;反对581,8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125%;弃权110,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0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297,120,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583,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110,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823%;反对583,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217%;弃权110,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0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297,122,8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7%;反对581,2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110,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1,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944%;反对581,2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096%;弃权110,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07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297,130,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3%;反对573,2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110,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9,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281%;反对573,2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737%;弃权110,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08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297,132,8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1%;反对569,7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91,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393%;反对569,7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580%;弃权111,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2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09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97,122,8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7%;反对579,7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弃权111,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1,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944%;反对579,7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029%;弃权111,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2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10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97,106,4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2%;反对562,5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弃权145,5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65,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208%;反对562,5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256%;弃权145,5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3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15,4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122,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4,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612%;反对576,4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881%;弃权122,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09,4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2%;反对581,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弃权123,1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68,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343%;反对581,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127%;弃权123,1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3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20,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581,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弃权112,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8,9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823%;反对581,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127%;弃权112,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5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24,9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4%;反对566,1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1%;弃权123,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3,7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039%;反对566,1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418%;弃权123,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八)《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20,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581,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弃权112,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78,9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823%;反对581,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127%;弃权112,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5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26,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575,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弃权112,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84,9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092%;反对575,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858%;弃权112,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5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彭瑶和季俊宏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