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300547):拟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项目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项目用地需按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如遇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最终数据以达产后的实际数据为准; 3 、项目整体的规划、审批、建设、运营需要较长的周期,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将就项目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概述 根据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布局的需要,为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吸引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川环科技(华东)智造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拟在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投资人民币约11亿元建设川环科技(华东)智造总部基地相关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本次投资协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521752961357N (三)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涂山大道1号 (四)关联关系:公司与经开区管委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建设川环科技(华东)智造总部基地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川环科技(华东)智造总部基地项目。 2、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9.5亿元,用地约389亩。 3、建设内容: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建设川环科技(华东)智造总部基地,主要生产汽车燃油系统、冷却系统、排气系统等软管及总成、液冷服务器及储能设备液冷管路总成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整车配套、液冷市场、储能以及其他新兴领域。 (二)项目公司 1、乙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在甲方区域内新注册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七十)作为项目公司建设运营本项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首期出资不低于5,000万元,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以货币出资到位。乙方项目公司在建设和项目运营期间,须合2、乙方保证项目公司的出资协议、公司章程、融资文件以及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议在所有实质性条款方面与本协议相关精神保持一致。项目公司应于成立后15日内向甲方承诺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全部义务,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乙方政策。 同时,乙方、项目公司对甲乙双方签署的协议共同履约。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甲方为乙方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批准、许可、登记等依法提供便利服务。 2、甲方保障项目用地具备“九通一平”条件。即:通市政道路、通给水、通排水、通污水管网、通供电、通燃气、通电信、通供热/蒸汽、通有线电视及场地平整。 3、甲方为乙方项目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为乙方依法办理道路、供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电讯等基础设施的利用手续提供便利服务。常规工业用电接点、供水和雨污水排放等外部公用设施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具体办理各项入口接入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享受本协议项下国家、省、市、县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和优惠政策。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额和规划指标,如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营。 3、乙方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震、气象、交通等有关要求。 4、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5、乙方项目公司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在当涂经济开发区内运营时间不得低于20年,不得将项目、土地资产等转让给乙方同一控制下主体以外的第三方。如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确需转让土地及资产,应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五)其他 1、政策支持前提条件。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开工建设,投入运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纳税,方可享受相关政策措施。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及奖励,支持乙方做大做强。 3、甲方协助乙方申请相关国家、省、市认证。 4、若各级政府(含甲方本级)出台或调整的相关扶持政策措施,且政策措施适用于乙方项目公司,乙方项目公司可享受与其同产业、同效益企业同等政策待遇。 5、如遇上级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投资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建设川环科技(华东)智造总部基地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布局的需要,旨在建设华东智造总部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双基地运营,显著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未来有助于巩固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拓展储能、数据中心液冷、密封减震等新兴领域市场,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项目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项目用地需按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如遇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最终数据以达产后的实际数据为准; (三)项目整体的规划、审批、建设、运营需要较长的周期,本次投资短期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将就项目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川环科技(华东)智造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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