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30063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20:30:34 中财网
原标题:久吾高科: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 ”

以下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4]17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现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底完成本次发行,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际完成时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01.54万元和4,719.27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增长20%,且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比例也保持一致。(上述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4、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0,400.00万元(含本数),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31.59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1月2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实际初始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12,504.34万股为基础,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限制性股票未来是否解锁、股份回购等)引起公司普通股股本变动;
7、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不考虑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亦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2025年及2026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4年 12月31日2025年度/2025年 12月31日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全部未转股全部转股 
期末总股数(万股)12,502.3412,504.3412,504.3413,466.67 
假设1: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301.545,301.545,301.545,301.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719.274,719.274,719.274,719.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420.42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0.420.39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80.380.380.38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80.380.350.35
假设2: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301.545,831.696,414.866,414.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719.275,191.195,710.315,710.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470.51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0.470.48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80.420.460.46
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80.420.420.42
假设3: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301.546,361.857,634.227,634.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719.275,663.126,795.756,795.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510.61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0.510.57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80.450.540.54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80.450.500.50
注:上述指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计算。

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025年度、2026年度的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将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从事陶瓷膜、有机膜、锂吸附剂等分离材料和分离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并以此为基础面向下游客户提供系统化的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材料及配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之一为“陶瓷滤膜及成套设备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公司在总结前次陶瓷膜相关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陶瓷膜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以及下游客户需求,推进本次募投项目之“特种无机膜组件及装置生产线项目”,该项目所生产的碳化硅陶瓷膜分离装置及高装填陶瓷膜组件将进一步丰富公司陶瓷膜产品体系,满足下游客户多元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进而提升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质量、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

此外,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助力业务快速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积极鼓励技术创新,研发实力雄厚,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成果转化能力。公司研发资金投入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大量的研发投入有效保障了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产品开发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承担过国家“863”计划、国家级火炬计划、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十多项国家及省级科研计划和产业化项目,取得了多项成果,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能力。

公司设有无机膜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性能膜材料创新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膜分离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盐水精制工程研究中心等8个省级以上研发创新与人才培养平台。依托完整的技术体系,公司能够面向下游行业不同的应用需求提供系统化的产品,包括生产适用性的陶瓷膜等分离膜材料、锂吸附剂材料、膜组件及其成套设备,根据客户具体的应用场景及工艺要求进行工艺技术方案设计,并进行系统的集成,形成针对性的整体解决方案。

作为国内最早一批从事膜材料生产以及膜应用技术开发的企业,公司依靠创新研发、工艺设计、产品制造以及技术服务等优势能力,已在行业内树立起了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形象,在行业内享有较好的口碑。公司是中国膜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膜行业陶瓷膜领域龙头企业”,陶瓷滤膜产品及成套装备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和品牌知名度。

综上,公司在研发、技术创新及人员的积累以及丰富的研发成果转化经验为公司在特种陶瓷膜的研发和产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均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未来期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

公司将持续改进完善生产与管理流程,提升生产和管理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仓储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进一步增强企业执行力,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同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积极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实施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投项目之“特种无机膜组件及装置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实现自身膜产业的延伸性发展、进一步丰富陶瓷膜产品体系,满足下游客户多元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提升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质量、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巩固公司在陶瓷膜行业的龙头地位。除此以外,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助力业务快速发展。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相应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尽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保项目预期收益顺利实现,从而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减少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公司已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和相关决策机制等,从而保证利润分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控成本,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接受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摊薄即期回报、投资者保护或者承诺内容出台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采取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摊薄即期回报、投资者保护或者承诺内容出台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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