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30010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乾照光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0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7,5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763,769.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236,23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划转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9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6号)予以验证。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20,400.0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砷化镓芯片扩产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规范运作》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可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现金管理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包括《规范运作》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及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产品金额和期限、选择具体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保有一定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规范运作》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可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现金管理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可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琳 王成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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