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20:30:21 中财网

原标题:冠中生态:关于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或“冠中生态”)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精算家”或“标的公司”)的11名股东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5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精算家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年,业绩承诺方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舞科技”)和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品”)承诺,杭州精算家业绩承诺期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250万元、7,500万元。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交
易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同时也存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能实现的风险、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以及并购整合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适应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动力,2026
年1月26日,公司与杭州精算家的11名股东签署了《关于杭州精算家
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精算家51%股权。

根据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6]德铭评字第002号),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杭州精算家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0,256.50万元。基于以上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杭州
精算家5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500.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精算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向各交易对方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数量及转让对价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转让出资额 (万元)转让出资比 例(%)转让对价 (万元)备注
1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133.881625.437512,718.75关联方
2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5.263220.000010,000.00非关联方
3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0.52632.00001,000.00非关联方
4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5700285.00非关联方
5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公司2.50000.4750237.50非关联方
6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2.50000.4750237.50非关联方
7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50000.4750237.50非关联方
8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2.50000.4750237.50非关联方
9贾路明2.50000.4750237.50非关联方
10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50000.4750237.50非关联方
11李艳君0.75000.142571.25非关联方
合计268.421151.000025,500.00- 
注:以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本次转让前 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后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转让出资额 (万元)转让出资 比例(%)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冠中生态0000268.421151.0000
2深圳市花舞科技 有限公司297.050056.4395133.881625.4375163.168431.0020
3上海铭品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184.200034.9980105.263220.000078.936814.9980
4海南骄阳似火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6.31585.000010.52632.000015.78953.0000
5原杭州精算家其 他8名小股东18.75003.562518.75003.562500
合计526.3158100.0000268.421151.0000526.3158100.0000 
(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申请不超过2亿元银行并购贷款(最终金额以银行审批
结果为准)和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款项。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
1、交易对方花舞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靳春平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对方花舞科技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根据上市公司、交易标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
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
杭州精算家财务指标6,948.123,401.345,635.82
杭州精算家51.00%股权 交易金额25,500.0025,500.00-
两者孰高25,500.0025,500.00-
上市公司财务指标162,449.8480,797.8014,528.81
孰高值占比15.70%31.56%38.79%
注:
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标的公司控股股权的,财务指标按照100%口径计算;2、表格中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均采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4年度数据;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采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营业收入指标采用2024年度数据。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花舞科技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舞科技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深路112号沙头角建工大厦2107
法定代表人赵波波
注册资本607.667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K4UB0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卡、智能眼镜、计算机、计算机周边 设备、平板电脑、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 无线数据终端、智能手表、移动电话机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 准)^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卡、智能眼镜、平板电脑、电 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无线数据终端、智 能手表、移动电话机的生产。(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 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2日
股权结构靳春平持股49.3691%、朱亚东持股24.6846%、上海见微清源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7181%、赵波波持股8.2282%
实际控制人靳春平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花舞科技与上市公司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实际控制人皆为靳春平
(2)花舞科技的历史沿革
花舞科技于2019年4月12日成立,由自然人靳春平和赵波波共同
出资设立;2025年1月引入新股东朱亚东;2025年7月引入新股东上海见微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花舞科技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最近三年,花舞科技除持有杭州精算家和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
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外,无其他投资和经营情况。

花舞科技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截至2024年1
2月31日,花舞科技资产总额366.1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83.81元:2024年度,花舞科技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二)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非关联交易对方共10家,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北沿公路2956号1幢105室
法定代表人赵君霞
注册资本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DQBRA01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摄影扩印服务;平面设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 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 品牌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互联 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2日
股权结构赵君霞持股95.00%、上海逻辑引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
实际控制人赵君霞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2、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 602-1-D83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燕青
出资额1,00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7MAD6H6M05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 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合伙人信息郭燕青持有50.00%出资额、方海东持有25.00%出资额、王林梓持有
 25.00%出资额
实际控制人郭燕青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3、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8-12 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韩静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A23F04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管理;项 目投资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软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日
股权结构韩静持股51.00%、林赛持股49.00%
实际控制人韩静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4、贾路明,自然人,住所为山西省长子县,就职单位为山西精
算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646号
法定代表人陈立霞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BN6GM12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 数据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4日
股权结构陈立霞持股90.00%、刘艳丽持股10.00%
实际控制人陈立霞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6、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1幢4层9号房
法定代表人张平枫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9CFW61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 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信 用修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2日
股权结构武汉大慧堂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0.00%、张平枫持股10.00%
实际控制人陈芳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7、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东关古街福鑫园小区1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曲新兴
注册资本2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4MA3C04C6X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商标转让及代理服务;版权转让及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会计及税务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工商登 记代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印章制作服务;批发零售:办公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3日
股权结构曲新兴持股90.00%、张淑美持股10.00%
实际控制人曲新兴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8、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杨崔公路东侧36号225室
法定代表人谢入林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C7TFTN7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税务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3年2月28日
股权结构谢入林持股40.00%、孟潇持股30.00%、梁艳持股30.00%
实际控制人谢入林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9、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00-35号1层
法定代表人胡希刚
注册资本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WQ0FRX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 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版权代 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办公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 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6日
股权结构山东大道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00%
实际控制人王振清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10、李艳君,自然人,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就职单位
为精算家(陕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类别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交易对方及非关联交易对方购买资产,
标的资产为花舞科技等11名交易对方所持杭州精算家51%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杭州精算家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杭州精算家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10幢304-18室
法定代表人丁龙
注册资本526.315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9MAC04J301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破产清算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 市场营销策划;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税务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 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 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母婴 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 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 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 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食品生产;出版物零售;出版 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2日
4、杭州精算家的出资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前,杭州精算家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297.050056.4395
2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84.200034.9980
3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6.31585.0000
4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3.00000.5700
5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公司2.50000.4750
6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2.50000.4750
7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50000.4750
8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2.50000.4750
9贾路明2.50000.4750
10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50000.4750
11李艳君0.75000.1425
合计526.3158100 
5、杭州精算家的主营业务
杭州精算家的主营业务聚焦企业服务数字化领域,依托自主研
发智能财税产品等核心工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覆盖全流程的定制化财税服务。

(二)杭州精算家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精算家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948.125,272.75
负债总额3,451.073,999.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01.341,188.15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4,046.945,635.82
营业利润397.99721.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94605.69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70732.77
(三)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事项,杭州精算家公
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杭州精算家不存在为并表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精算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及交易作价
(一)审计及评估总体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对杭州精算家2024年度、2025年9月30日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3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聘请了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杭州精算家全部股权价值进行了评
估,出具了《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6]德铭评字第002号)。

1、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杭州精算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杭州精
算家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杭州精算家账面资产总额69,481,153.99元,
账面负债总额34,510,703.50元,所有者权益34,970,450.4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34,013,406.92元。

另外,杭州精算家将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包
括与“深蓝财鲸财税智能体”系列矩阵相匹配、以自有的生成式人工2、评估方法与结果
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
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标的公司的评估结论。

根据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杭州精算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0,256.50万元,评估价值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相比增加46,855.16
万元,增值率为1377.55%。

(二)杭州精算家的评估情况
1、资产基础法
(1)货币资金:按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外币账
户以核实后的金额乘以评估基准日相应汇率确认其评估值。

(2)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
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各种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或接受的劳务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3)投资性房地产
①评估方法的选取
该房产占用土地为租赁周村区北岭村村民委员会,一层对外出租
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二层自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面积分别为160
㎡。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部分,因无法取得权证并参与市场交易,不
易采用市场法;一层虽对外出租,但租期短无长租意愿,亦不宜采用收益法。考虑到与二层为同一房屋建筑物及租赁农用地的实际现状,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仅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

②评估方法介绍
重置成本法是按照正常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该房屋建
筑物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置成本价值。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建安成本+前期及专业费+管理费+资金利息+合理利润
成新率:采用综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打
分法成新率×60%
(4)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长期投资一级企业13家,二级子公司29
家,三级子公司9家,均为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人员在对
长期股权投资形成原因、账面价值、被投资企业会计报表了解核实、并查阅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被评估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实际控制情况以及对评估对
象价值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分别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因集团内总部费用及研发费用集中发生在母公司层面,子公司成
本费用数据不完整,且被投资一级企业均为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开展,因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采用收益法评估;又因在公开市场中难以找到与被投资企业在主营业务结构、发展规模、成长阶段等方面类似的上市公司,因此也不具备适用市场法评估的可比条件;被投资企业资产产权清晰、财务资料完整,各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以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再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部股东
未缴出资额)×持股比例-(上级股东认缴出资额-上级股东实缴出资额)
(5)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①无法办理权证的房产采用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按照正常
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该房屋建筑物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置成本价值。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建安成本+前期及专业费+管理费+资金利息+合理利润
成新率:采用综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打
分法成新率×60%
②权证齐全的商业房地产,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就是通过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调查,从交易资料中
选取与委估资产在区域、用途、交易类型、交易情况、交易时间等相同或相近的交易案例,然后在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四个方面,与委估资产相比较,调整修正差异因素,确定委估资产的价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P=P’×A×B×C×D
式中:P-被估资产评估价值
P’-可比交易案例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6)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①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采用成本法评估:
评估值=重置成本(不含税)×成新率
重置成本=(设备主体价格+基础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前期费
用+资金成本)×数量
本次评估均为小型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采用理论成新率。

②载客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
载客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根据二手车市场同类车辆交易案例,
对车辆的各类影响因素进行比较调整,确定评估值。

市场法评估计算公式:
V ?V ?A?B?C ?D?E ?F
可比案例
委估车辆型号分值
其中:A ?
可比实例型号分值
委估车辆状况分值
B ?
可比实例状况分值
委估车辆外观成新分值
C ?
可比实例外观成新分值
委估车辆启用年月分值
D ?
可比实例启用年月分值
委估车辆颜色分值
E ?
可比实例颜色分值
委估车辆行驶里程分值
F ?
可比实例行驶里程分值
(7)使用权资产-房屋
对使用权资产项目进行了解,对其原始发生额和尚存受益月数以
及租赁负债等进行必要的核实,以核实后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

(8)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账外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采用节省许可费折
现法(Relief-from-RoyaltyMethod)进行评估,主要估算步骤如下:A.确定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使用的剩余经济年限;
B.确定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应用产品的销售收入;
C.分析行业可比公司、目标公司销售毛利率;
D.分析测算行业可比公司、目标公司平均技术提成率;
E.确定无形资产折现率;
F.采用适当折现率将专利和软著使用收益贡献额折成现值。

其中:
本次评估技术提成率确定方法: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法
方法,可以将人的主观判断用量化形式表达和处理形成相对客观的判断标准,用来处理一些多因素、多目标、多层次的复杂问题。大体分为四大步骤:第一步,建立问题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第二步,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第三步,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相对权重(层次单排序);第四步,计算各层元素的组合权重(层次总排序)。

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使用收益贡献额=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
应用产品销售收入预测值×提成率
折现率的确定:
A、税前WACC
E D
K
e
? ? ? ?
WACCBT K d
1?T(D ?E) (D ?E)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D/E:可比公司债务与股权比率。

税前WACC系投资企业全部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B、投资无形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 ? ? ?
WACC RCWC Rf Wf
?
Ri
W
i
式中:Ri、Rf、Rc分别为投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营运资金
期望回报率;Wi、Wf、Wc分别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营运资金占
全部资产比例。

(9)长期待摊费用
对其原始入账价值和摊销方法进行了必要的核实,以核实后账面
价值确认评估值。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及评估基准日后预计的可回收
金额确定评估值。

(11)负债: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
负债项目及审计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2、收益法
杭州精算家母公司作为持股平台及研发中心,集团内总部费用及
研发费用集中在母公司层面核算,其财税顾问服务业务主要由集团内各级子公司负责开展,相关业务收入和成本主要体现为子公司服务收入、业务人员薪酬及办公租赁费用等。本次评估对象为杭州精算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完整反映其通过下属子公司实际开展业务所形成的整体收益能力,评估采用合并口径收益法评估,以合理体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
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根据两种具体方法的应用前提,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予以资本化,本次评估采用未来收益折现法。

未来收益折现法是通过估算委估企业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
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委估企业的评估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为:
n
F
t
P ? ?
t
t?1
(1?r )
t
P ?
式中: 为评估价值
F ?
t
为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 ?
t
为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折现率
n ?
为收益期(或称剩余经营期)
r
t
在评估实务操作中,通常在收益期限内取值相同,这时,替换
r
为。

(1)预期收益形式的选择
收益途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形式,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减去付息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子公司权益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所得税+折旧及摊销+税后利息
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付息债务是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
息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2)未来收益折现法具体评估模型
在运用未来收益折现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预期收益的预测
分析一般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分段法):
A、预测期间的收益水平(企业经营达到相对稳定前的时间区间);
B、预测期后的收益水平(企业经营达到相对稳定后的时间区间)。

企业价值=预测期间的各年收益现值和+终值的现值
通常,对企业经营达到相对稳定前的时间区间需要对企业的收益
进行较为详细地预测和分析。

收益期为无限年分段法公式为:
n
F F ? (1?g)
1
t t
P ? ? ?
?
t n
(1?r) r ?g (1?r)
t?1
式中:n为明确的预测期间。

在评估实务操作中,通常g取值为0或长期通货膨胀率。

由于委估企业具有可持续经营和发展的能力,不存在可预期的清
算可能,本次评估采用无限年分段法模型。

(3)折现率的确定方法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协调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应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为期望收益率。

即:
E D
WACC ? ?K ? ?(1?t)?K
e d
D ?E D ?E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所得税率;
E-权益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进行求取,即:
Ke=Rf1+βL×(Rm-Rf1)+rc
=Rf1+βL×MRP+rc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1: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m:市场预期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包括规模风险、企业其他特定风险。

(4)收益法评估技术思路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子公司权益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所得税+折旧及摊销+税后利息
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资本性支出为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更新支出。

净营运资金变动根据其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确定。

付息债务包括银行借款、股东付息债务等。

(5)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资产。

非经营性负债是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
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等。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视具体情况采用成
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

(6)预测期
被评估单位于2022年9月成立,主营业务方向明确,根据被评
估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明确预测期至2030年。

(7)收益期
由于被评估单位的运行依托的主要资产和人员相对稳定,资产方
面,通过租赁办公场所,可保持企业长时间的运行,其他未发现企业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3、评估结论的选取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于本次
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9,592.46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
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50,256.50万元。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方法账面净资产评估值增减额增减率
资产基础法1,350.159,592.468,242.31610.47%
收益法1,350.1550,256.5048,906.353622.29%
差 异0.0040,664.0440,664.04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9,592.46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50,256.50
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40,664.04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来自
以下方面: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
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企业实物资产的基准日价格水平受当前市场供求影响。

②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
经营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4)评估结果的选取
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财税信息化行业,该行业在智能数字化
浪潮和国家财税改革的双重驱动下,企业财税处理方式面临重塑。精算家借助智能客服机器人识别客户需求与潜在商机,并提供分级化解决方案,推动行业模式从人工主导向智能驱动转型,自2024年逐步在其控股子公司推广使用后,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效果显现,受到行业广泛关注和好评,公司正积极将其智能财税服务产品大面积推广复制。

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经验传承,经过实践验证,智能+产品技术和成型的商业模式形成了较强的优势。收益法
评估结果综合反映了委估企业技术及研发团队优势、客户资源、服务能力、管理优势、盈利模式等因素的价值;资产基础法反映的评估结果是通过估测构成企业全部可确指资产加和而成,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中没有反映出企业拥有的管理、技术团队、品牌和业务模式给企业带来的超额利润,评估值偏低。在本次评估中,收益法评估的结论是对被评估单位各项综合要素形成的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所体现市场价值
的反映,也包含了企业经营所形成的核心市场竞争优势而产生的价值沉淀,相比资产基础法其评估结论更为合理。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5)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50,25
6.50万元。

(三)定价合理性分析
经交易双方协商,参考上述评估情况,公司受让花舞科技等11
名股东持有的杭州精算家本次交易前51%股权的总对价为25,500.00
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方式
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协议内容完整性,条款序号采用协议原文序号,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1、甲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
乙方1: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2: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3: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4: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5:贾路明
乙方6: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7: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8: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10: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11:李艳君
3、丙方: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丁方:
丁方1:靳春平
丁方2:朱亚东
在本协议中,“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乙方5、乙方6、
乙方7、乙方8、乙方9、乙方10、乙方11”合称为“乙方”;“甲方”、“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合称“各方”。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2.1乙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 号股东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 (万元)
1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 司297.050056.4395297.0500
2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 公司184.200034.9980184.2000
3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1585.000026.3158
4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3.00000.57003.0000
5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 公司2.50000.47502.5000
6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 公司2.50000.47502.5000
7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2.50000.47502.5000
8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 有限公司2.50000.47502.5000
9贾路明2.50000.47502.5000
10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 有限公司2.50000.47502.5000
11李艳君0.75000.14250.7500
合计526.3158100526.3158 
2.2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
1%的股权(即268.4211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标的股权构成具体如下:

序 号股东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 (万元)
1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133.881625.4375133.8816
2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5.263220.0000105.2632
3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10.52632.000010.5263
4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3.00000.57003.0000
5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公司2.50000.47502.5000
6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2.50000.47502.5000
7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2.50000.47502.5000
8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 公司2.50000.47502.5000
9贾路明2.50000.47502.5000
10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 公司2.50000.47502.5000
11李艳君0.75000.14250.7500
合计268.421151.0000268.4211 
2.3各方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 号股东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1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268.421151.0000268.4211
    
2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163.168431.0020163.1684
3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78.936814.998078.9368
4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5.78953.000015.7895
合计526.3158100526.3158 
2.4各方一致确认,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甲方将合计持有标
的公司51%的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甲方将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承担股东责任。

(三)交易对价及支付安排
3.1根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标的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0,256.50万元(大写:伍亿零贰佰
伍拾陆万伍仟元)。

3.2交易各方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友好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
交易对价确定为25,500.00万元(大写:贰亿伍仟伍佰万元)。其中,甲方分别应当向乙方各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情况如下:

序 号乙方名称股权转让款(万元)
1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12,718.75
2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
3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000.00
4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5.00
5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公司237.50
6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237.50
7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37.50
8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237.50
9贾路明237.50
10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37.50
11李艳君71.25
合计25,500.00 
3.3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对价由甲方以现金方式分三期向乙方
各方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由甲方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及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至共管账户。甲方与乙方各方分别建立共管账户,前述共管账户以乙方各方的名义开立,共管账户的资金应由乙方各方及甲方共同确认且加盖双方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后方可对外支付,共管账户将由乙方各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因甲方资金汇入共管账户而产生的孳息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释放完毕股权转让款后,乙方各个共管账户剩余的孳息,甲方应当配合支付至乙方账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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