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0020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20:26:04 中财网
原标题:中钢天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9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753,883,706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20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283,763,5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4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9,321,2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07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4,442,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8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1,606,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9%;反对8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2%;弃权1,307,9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7,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285,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375%;反对8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0%;弃权1,307,9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7,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5,428,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04%;反对7,873,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605%;弃权1,139,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28,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04%;反对7,873,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605%;弃权1,139,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1%。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1,370,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67%;反对1,2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8%;弃权1,153,5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049,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521%;反对1,2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8%;弃权1,153,5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2%。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3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91%;反对8,258,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3%;弃权1,165,3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18,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94%;反对8,258,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72%;弃权1,165,3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柴佳欣律师、王玉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