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00053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20:25:53 中财网
原标题:顺钠股份: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

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法律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包括收集投资者的问题,就投资者的提问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并拟定回复内容,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在互动易平台发布。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投资者提问。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律部完成上述问题的回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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