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00215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6-012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磊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6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1,731,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060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844,3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8237%。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64人,代表股份200,887,1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372%。 3.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不包括5%)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667人,代表股份100,116,3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97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720,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95%;反对16,9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9%;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3,105,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085%;反对16,94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281%;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39,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5%;反对17,12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9%;弃权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24,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80%;反对17,12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37%;弃权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3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0%;反对17,12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41%;弃权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22,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59%;反对17,12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97%;弃权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95,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47%;反对17,068,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20%;弃权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80,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843%;反对17,068,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89%;弃权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37,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1%;反对17,125,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3%;弃权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2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64%;反对17,125,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58%;弃权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605,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67%;反对17,061,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6%;弃权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90,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41%;反对17,061,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19%;弃权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441,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39%;反对17,222,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26%;弃权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82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298%;反对17,222,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24%;弃权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3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25%;反对15,724,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0%;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4,324,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266%;反对15,724,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062%;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606,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68%;反对17,058,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8%;弃权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91,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49%;反对17,058,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83%;弃权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2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06%;反对17,12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7%;弃权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1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138%;反对17,12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79%;弃权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73,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02%;反对17,0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1%;弃权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57,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615%;反对17,0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96%;弃权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602,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61%;反对17,061,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5%;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8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13%;反对17,061,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15%;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603,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62%;反对17,060,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4%;弃权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2,988,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18%;反对17,060,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12%;弃权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937,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21%;反对15,726,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5%;弃权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4,322,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246%;反对15,726,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086%;弃权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37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3%;反对285,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9,76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5%;反对285,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6%;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917,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88%;反对16,740,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65%;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3,30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057%;反对16,740,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08%;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32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0%;反对337,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9,705,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2%;反对337,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7%;弃权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001,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55%;反对16,656,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8%;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3,38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92%;反对16,656,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72%;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95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57%;反对16,712,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9%;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3,336,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399%;反对16,712,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29%;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念、康忠杰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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