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高新兴(300098):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高新兴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20:09:53 中财网
原标题:高新兴: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高新兴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6-00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高新兴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高新兴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新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兴”)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融资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最终实际审批为准。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深圳高新兴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市高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D3998H
3.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岭路1号崇文花园4号办公楼1703
5.法定代表人:吴聪
6.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图像监控系统、物联网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通信产品、安保电子产品、无线电通讯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备)、监控设备、低压配电设备、通信电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传感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上门安装与上门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智能建筑的楼宇自动化系统、机电设备的上门安装;通信设施的上门安装工程;设备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安保电子产品、无线电通讯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备)、监控设备、低压配电设备、通信电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传感器的生产。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高新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16,660,510.2396,615,249.64
负债总额119,390,871.58104,309,426.5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18,829,001.25103,264,077.80
净资产-2,730,361.35-7,694,176.87
财务数据2025年 1月-9月(未经审计)2024年 1月-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80,692,339.1859,058,546.44
利润总额4,920,153.65-6,586,150.38
净利润4,963,815.52-5,070,198.79
或有事项涉及的金额//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深圳高新兴拟向上海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票据承兑综合授信,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具体协议,为提高审批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高新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且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效的审批担保总额为
364,200,000.00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640,960,520.89元的13.79%;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32,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640,960,520.89元的1.2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113,010,587.52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640,960,520.89元的4.28%。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额为17,901,185.8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640,960,520.89元的0.6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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