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19:55:36 中财网
原标题:世纪华通: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合并体系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在游戏研发及运营、美术外包、支付结算、服务器租赁等方面进行业务合作,预计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49,312.82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李纳川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交易内容概述如下:
1、公司向腾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1)游戏授权合作
公司子公司将多款游戏软件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使用,公司子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取许可费和/或运营分成费。

(2)受托研发收入
公司子公司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游戏研发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3)美术外包收入
公司子公司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游戏素材创作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4)市场营销服务
公司子公司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效果广告投放、优化及相关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5)商品和服务收入
公司子公司向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提供商品及算力综合服务。

(6)游戏改编权授权收入
公司授予腾讯体系公司著作权,行使游戏改编权及游戏联动权,以此改编制作游戏作品、将其植入其他IP的游戏、以及与其他IP游戏进行市场推广合作等,公司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授权收入。

7
()影视剧投资
公司子公司投资入股电视剧的投资拍摄,并按照投资比例,从发行方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处结算发行收入分成。

2、腾讯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1)游戏渠道服务
公司子公司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的游戏平台上发行多款游戏产品,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支付相应渠道费用。

(2)游戏改编权授权
公司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获得小说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以此改编制作游戏作品,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费用。

(3)游戏推广服务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利用自身平台和技术等资源,为公司提供定制化服务,对公司开发制作的游戏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推广及相关服务费用。

(4)IDC/CDN/云服务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由计算与网络、存储于CDN、云数据库、云安全等各种产品和服务组成的系统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5)支付服务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为公司提供与玩家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
公司拟与腾讯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合同签订金 额或预计金 额上年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 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 系子公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游戏授权 收入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16,000.0015,173.08
  渠道结算 收入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369,000.00336,070.35
  受托研发 收入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13,700.00-
  游戏改编 权授权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220.00-
 关联方 向公司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渠道费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82,120.0076,120.10
  游戏改编 权授权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200.004,622.64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 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 系子公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美术外包 收入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4,800.004,773.40
腾讯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 公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市场营销 服务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110.00163.13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 公司关联方 向公司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手续费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4,300.004,577.50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 限公司、腾讯影业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及腾 讯体系子公司关联方 向公司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游戏推广 服务费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350.00128.64
腾讯云计算(北京) 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 向公司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IDC/CDN/ 云服务费 用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8,800.007,288.10
腾讯科技(成都)有限 公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商品及服 务基于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400.00367.92
(三)上一年度(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交 易内容实际发生金 额(未经审 计)2025年预计 金额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实际发生金 额与预计金 额差异披露日 期及索 引
深圳市腾讯 计算机系统 有限公司及 腾讯体系子 公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游戏授 权收入15,173.0842,300.0012.80%-64.13%2025年2 月21日 披露于 巨潮资 讯网的 《关于 追认 2024年 度日常 关联交 易及 2025年 度日常 关联交 易预计 的公告》 (公告 编号: 2025-006 )、 2025年 10月31 日披露 于巨潮 资讯网 的《关于 增加
  渠道结 算收入336,070.35339,900.009.78%-1.13% 
  受托研 发收入-5,700.00--100.00% 
 关联方 向公司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渠道费76,120.1079,900.0010.54%-4.73% 
  游戏改 编权授 权4,622.641,000.0027.15%362.26% 
深圳市腾讯 计算机系统 有限公司及 腾讯体系子 公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美术外 包收入4,773.403,700.0085.24%29.01% 
腾讯科技 (深圳)有 限公司及腾 讯体系子公 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市场营 销服务163.1320.0053.72%715.65% 
财付通支付关联方手续费4,577.504,200.0036.62%8.99% 
科技有限公 司向公司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     2025年 度日常 关联交 易预计 的公告》 (公告 编号: 2025-062 )
新丽电视文 化投资有限 公司、腾讯 影业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 及腾讯体系 子公司共同投 资影视剧 投资23.92-100.00%- 
 关联方 向公司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游戏推 广服务 费128.6460.000.01%114.40% 
腾讯云计算 (北京)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方 向公司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IDC/C DN/云 服务费 用7,288.106,100.0022.39%19.48% 
腾讯科技 (上海)有 限公司及腾 讯体系子公 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设计服 务4.0420.0013.85%-79.80% 
腾讯科技 (成都)有限 公司公司向 关联方 销售商 品或提 供服务商品及 服务367.92400.000.24%-8.02% 
合计449,312.82483,300.00--7.03%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不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1998 11 11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票务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作、复制、发行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出版物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200
注册资本: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0年2月24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发、批发;玩具设计开发;玩具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游戏游艺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许经营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晓楠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8日
( ) 4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号楼-320-4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版权代理服务;版权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6.3.3
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浩剑
2,230,000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L2001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008 9 24
成立日期: 年月 日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5-004-B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文化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版权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忠怀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2月5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C区201室
经营范围:电影发行,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演出经纪,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强
104,250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9号楼4层1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游戏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专利代理;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丹
注册资本:2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0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网络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交易各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关联方的游戏授权运营、游戏联合运营、市场推广营销、平台推广服务、服务器租赁、游戏推广服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按照业务需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的重要游戏发行合作伙伴之一为腾讯平台,通过与腾讯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合作,有助于公司拓展市场和挖掘客户。双方立足于各自的优势领域,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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