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英思特: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19:50:45 中财网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马春茹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3月3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4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马春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22日,马春茹先生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259,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42%。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马春茹集中竞价交易2026年1月5日 至1月22日67.75259,9290.2242
 合计259,9290.2242  
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马春茹合计持有股份1,079,7140.9313819,7850.7071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269,9290.232810,0000.0086
 有限售条件股份809,7850.6985809,7850.69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马春茹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马春茹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马春茹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春茹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马春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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