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超达装备: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众达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满足部分持股员工的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250,00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5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众达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出台关于股份限售或减持的相关规定,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截至本公告日,众达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众达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众达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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