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轮电梯”或“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梅轮电梯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5年 7月 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数量为 42,049,46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7,999,994.54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42,049,469股,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5年 7月 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1月 30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42,049,46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数量由 307,000,000股增至 349,049,469股。2025年 12月 11日,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数量由 349,049,469 股减少至 348,889,46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2,049,469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1月 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