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19:20:27 中财网
原标题:*ST佳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1亿元。不适用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不适用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适用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不适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适用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 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 无法披露的除外。不适用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不适用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预计2025年度实现净资产转正。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均为公司初步预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佳沃”变更为“*ST佳沃”,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26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前述十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提示相关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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