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得科技(603192):汇得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原标题:汇得科技:汇得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uide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 2025年 7月 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于 2025年 7月 21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含本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拟用于聚氨酯新材料募投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了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决策机制。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期间股东回报仍然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有可能无法同步增长,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1、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钱建中、颜群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控制 9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8%。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含)4,233.98万股。若按照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8,409.42万股,钱建中、颜群夫妇持有公司52.96%的股份,仍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履行如下批准程序: 1、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六、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MDI、AA和 DMF)成本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约 60%左右,该三类原材料定价受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全球供应链格局变化及贸易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若出现原料价格剧烈波动而公司未能通过产品定价策略优化、工艺改进及供应链协同管理等手段有效对冲成本压力,公司可能面临当期盈利水平受到重大影响的风险。 2、下游行业的景气度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是下游聚氨酯合成革行业的主要原料,聚氨酯合成革制品主要用于服装、鞋类、家具、装饰、汽车等领域,终端市场的需求变动受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新型消费趋势及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若国内合成革用聚氨酯需求下降,公司将面临产品市场需求下降,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始终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构建涵盖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全方位治理架构,现有生产经营主体均已经由环保部门环评核查合格。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有一定数量的废物排放,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随着国家"双碳"战略深入推进及环保督察常态化,环保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日益提高,未来可能面临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及能耗限额要求,公司可能需要持续增大环保投入,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募投项目相关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能否成功发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膨胀、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股票市场的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由于上述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偏离其本身价值,从而给投资人带来投资风险。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1、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风险 在募投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竞争条件、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等出现较大变化、技术快速更新换代及发生不可预见事项等情形,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风险。 2、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开展了效益测算,待项目建设完工并正式达产后,预计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系以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后如期实现销售为前提,若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产品价格或成本出现显著波动亦或未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产生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短期内难以实现预测收入和利润的风差距,若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进展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面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业绩指标下滑,进而带来投资回报率降低的风险。 3、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产能利用率的风险 公司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开展了效益测算,基于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装置开工率较高的背景,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产能利用率略高于报告期内实际产能利用率。若未来预计的市场需求符合公司预期,本次募投的产能利用率将较好实现。若未来市场需求持续不及预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存在一定的产能利用率不达预期的风险。 4、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每年将新增大额折旧费和摊销费。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未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 2 二、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 5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5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程序 ........................................ 5 六、特别风险提示 ................................................................................................ 6 目 录........................................................................................................................... 9 释义............................................................................................................................. 12 一、普通释义 ...................................................................................................... 12 二、专业释义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公司概况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 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五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 37 六、技术与研发情况 .......................................................................................... 48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0 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51 九、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56 十、同业竞争情况 .............................................................................................. 58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64 三、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7 四、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8 五、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8 六、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 68 七、关于满足“两符合”且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况 .................................. 69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 70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1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79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0 四、募集资金投向的合规性 .............................................................................. 8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6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 8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8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8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88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88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9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 89 二、募投项目相关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因素 .............................................................................................................................. 91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 91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9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8 二、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声明 ...................................................................... 99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0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01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4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5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06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释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汇得集团,共计持有 49,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0%。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分别持有汇得集团80%和 20%股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钱建中、颜群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控制 9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7%。 其中,钱建中、颜群夫妇分别持有汇得集团 80%、2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35.00%股份;颜群直接持有发行人 3,12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2.10%;钱建中持有湛然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鸿砚投资 100%股权,从而控制湛然合伙直接持有的发行人 11.97%的股份。 钱建中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历任常州有机化工厂车间副主任,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钱建中先生为国家第四批“万人计划”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现兼任上海市聚氨酯工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新材料协会理事、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理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颜群女士,1969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常州有机化工厂技术员,交通银行常州分行职员,常州新区祥协物资公司会计,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监事、 执行董事。现兼任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涟颖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澄进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四)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1、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编码:C26)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编码:C26)大类下的“合成材料制造”分类下的“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分类编码:C2651)。 从产品的化学结构看,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从产品的化合物分子量看,公司属于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行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相关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我国聚氨酯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及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竞争体制。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及地方发改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应急管理部,所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 国家及地方发改委主要负责在宏观层面制定产业政策,引导聚氨酯树脂行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对行业的战略规划,把控整体发展节奏,确保行业的有序扩张与结构优化。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综合考虑市场需求、技术水平、资源环境等因素,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导。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推动聚氨酯树脂行业的技术创新与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通过组织实施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等方式,提升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通过引导企业加大对新型聚氨酯合成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智能制造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督促企业遵守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制定,依法监管生产和销售,规范市场行为。 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对行业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化工类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 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宗旨和职能主要是: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对聚氨酯行业进行管理,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行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协作,组织行业信息交流和技术交流活动,积极发展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业务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2、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所处行业监管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行业基本情况 (1)精细化工行业 精细化工行业指专门制造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领域,其产品具备专业化应用性能,并以技术密度高、市场化程度显著、附加价值突出为典型特征。该行业涵盖染料、涂料、农药、医化制品及高分子聚合物等多元品类,相关产品在国民经济各核心领域应用广泛,承担着不可替代的关键职能。公司的产品属于其中高分子聚合物门类。 当前全球主要国家纷纷将新型化工材料与精细化学品列为传统化工产业转型的核心升级方向,推动整体化工行业朝多元化、精细化、专业化纵深发展。 我国也日益重视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把精细化工作为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列入多项国家发展计划,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随着科研力量及产能的提升,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已得到迅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国化工学会发布的《2017-2025年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设想与对策》,到 2025年,我国精细化工率将提高至 55%。 (2)高分子材料行业 高分子材料也称为聚合物材料,是以高分子为基体,再配以其他添加剂(助剂)所构成的材料。高分子材料按照特性可分为塑料、胶、纤维、粘合剂、涂料、功能材料和复合材料。 我国在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和综合利用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我国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体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高分子材料的主要应用领域,如生活消费品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医疗器械及航天工业等都持续高速增长,促进了我国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 高分子材料具有耐磨性好、电绝缘性好、韧性强、强度高、质量轻等特点,多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农业、电气电子等经济领域,相关产品使用量较大,市场总体稳中向好。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初级形态塑料、合成橡胶产量分别达到 11,901.8万吨、909.7万吨,相较于2022年同比增长了 6.3%、8.2%;化学纤维、涂料产量分别达到 6,872万吨、3,577.2万吨,相较于 2022年同比增加了 8.5%、4.5%。 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是未来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方向,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为高性能、环保型的新型材料产品。新型、复合有机高分子化合物的不断出现大大推动了高分子新材料的制备以及新应用领域的拓展,高分子材料制备工艺越复杂、要求实现的性能越优越,其所需使用的催化剂和化学助剂的种类亦越繁杂。因此,作为制备过程和性能表达的关键成分,高分子材料催化剂和化学助剂的需求亦不断升级,呈现多样化和差异化的趋势。 (3)聚氨酯产品介绍及行业发展情况 ①聚氨酯材料介绍 聚氨酯是一种新兴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因其卓越的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及轻工、化工、电子、纺织、医疗、建筑、建材、汽车、国防、航天、航空等。 聚氨酯是指主链上含有重复氨基甲酸酯基团(-NHCOO-)的大分子化合物的统称,是由众多原料制成的聚合物。通过改变聚氨酯树脂原料种类及配方组成,可以大幅改变产品性能,得到不同物性的聚氨酯产品。 聚氨酯上游原料包括异氰酸酯(如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聚酯多元醇(由多元醇和多元酸反应生成,常用的多元酸为已二酸,AA;多元醇为丁二醇,BG,乙二醇,EG)、聚醚多元醇等,辅料包括溶剂(如二甲基甲酰胺,DMF)、扩链剂、催化剂、发泡剂等。 聚氨酯制品的特点主要包括;性能可调范围宽、适应性强;耐磨性能好;机械强度大;粘接性能好;弹性好,具有优良的复原性;低温环境柔性好;耐候性好,使用寿命可达 20年以上;耐油性好;耐生物老化性能好。 ②聚氨酯分类情况 聚氨酯(Polyurethane,简称 PU)是一种高分子合成材料,由异氰酸酯与多元醇通过化学反应生成,具有轻质、高强度、耐磨、耐腐蚀、密封性能好等特点。聚氨酯行业涵盖从原料生产到制品加工的全产业链,包括聚氨酯材料的研发、生产、应用及推广,属于化工新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聚氨酯产品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亚太地区、北美和西欧是全球最主要的聚氨酯产销地区合计的消费量占到全球总量的 85%以上。其中,亚太地区已经是全球最大的聚氨酯消费市场,占全球市场份额的约 45%;其次是北美和西欧,合计占全球市场的约 40%。由于北美和西欧的市场已经渐趋饱和,因此近几年以及未来聚氨酯发展的重点将集中在亚太地区。此外,在部分新兴国家如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伴随其经济相对高速发展,聚氨酯在其建筑、服装、家具等行业中的应用需求也越来越大。 从全球聚氨酯行业发展总量和发展速度看,聚氨酯于 20世纪 50年代开始工业化生产,之后产量开始快速增长,在 80年代开始进入调整发展阶段,90年代基本处于相对平稳的持续增长状态。 聚氨酯全球市场规模逐年扩大,除 2020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较大外,其余年份均保持了 4%以上的增速。根据财富商业洞察,2023年全球聚氨酯市场规模为 871.0亿美元,预计将从 2024年为 914.9亿美元,预计到 2032年增长至1350.8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 4.4%。根据华经情报网、中化新网等统计,中国聚氨酯产量占全球产量超四成,是全球最大的聚氨酯生产国之一。 ④全球聚氨酯主要原料情况 制造聚氨酯的主要原料包括: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等。此外,二甲基甲酰胺(DMF)作为辅料,是溶剂型聚氨酯产品使用的主要溶剂。 聚氨酯主要原料、辅料为大宗化工产品,生产技术均较为成熟、产品相对标准化,主要的生产和消费区域集中在欧美和亚洲地区。 异氰酸酯是聚氨酯的关键构筑基元。芳香族异氰酸酯单体含有刚性的苯环结构,以 MDI和 TDI为主,反应活性较高,具有热固性,广泛应用于各类聚氨酯材料的合成。而芳香族异氰酸酯所制成的产品在受到紫外线照射后,会产生生色团导致材料变黄,应用场景和使用寿命受限。脂肪族异氰酸酯(ADI)分子饱和度较高,以 HDI、IPDI和 IPDI为主所形成的脂肪族聚氨酯相较于芳香族聚氨酯具有更高的耐黄性和耐候性,可应用于高端高性能需求的领域,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 MDI市场规模最大的异氰酸酯,行业集中度较高,为寡头竞争格局,根据率捷咨询数据统计,2024年全球 MDI总产能为 1,095万吨/年,业内 CR4占比为 78.08%。 ⑤我国聚氨酯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我国聚氨酯起步于 20世纪 50年代末、60年代初,发展初期是以生产聚氨酯原料为主。1962年我国建成了年产 500吨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生产装置奠定了我国聚氨酯及聚氨酯原料工业发展的基础。1963年我国成功开发一步法聚醚型聚氨酯软泡生产工艺,并于 1966年建成国产聚氨酯软泡生产装置。20世纪 70年代中期我国有了一定规模的小工业装置生产。至 1978年,我国聚氨酯制品生产能力为 1.1万吨,实际产量约为 0.5万吨。这一时期为我国聚氨酯行业的初创阶段。 20世纪 80年代我国陆续从日本、欧洲等国家引进聚氨酯行业先进的设备、技术和装置,聚氨酯工业开始高速发展,年产量增长速度超过 20%。在 20世纪90年代,随时我国经济水平的持续快速发展,聚氨酯作为新型多功能、先进的高分子材料,具有橡胶和塑料的双重优点,尤其是在隔热、隔音、耐磨、耐油、弹性、挠曲性等方面具有其他合成材料无法比拟的优点,因此应用范围很广泛。 聚氨酯应用场景的持续深化渗透驱动了产业规模实现稳步增长。根据 QY Research《2024-2030全球及中国聚氨酯行业研究及十五五规划分析报告》,2023年全球聚氨酯市场规模大约为 5,209亿元人民币,预计 2030年将达到 6,646亿元。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聚氨酯原材料和制品的生产基地及应用领域最全的地区。依托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消费能级持续跃迁及低碳转型战略牵引,我国聚氨酯行业迎来战略机遇窗口期。根据 QY Research《2021-2027中国聚氨酯(PU)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2027年我国聚氨酯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2,379亿元人民币。同时,聚醚多元醇产能稳步提升,协同异氰酸酯完善聚氨酯产业链布局。 ⑥革用聚氨酯行业发展情况 20世纪 50年代,全球人造革合成革产业基地主要在欧美地区。随着亚洲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发达国家生产成本的提高,全球人造革合成革产业重心向亚洲转移,因此全球聚氨酯产业也向亚洲转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革用聚氨酯生产、消费、出口的国家。根据率捷咨询,2022年-2024年,国内革用聚氨酯树脂产量从 157.2万吨增长至 164.8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39%,总体略有增长。2022年-2024年,国内革用聚氨酯树脂消费量从 152.4万吨增长至 159.2万吨,总体略有增长。革用聚氨酯树脂产品市场整体供应充足,竞争激烈,充分市场化。 根据率捷咨询预测,2025年-2030年,国内革用聚氨酯树脂产量将从 169万吨增长至 185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3%,保持一定增长;国内革用聚氨酯树脂消费量将从 162.7万吨增长至 175万吨,同样保持增长。 2、行业竞争格局 (1)市场竞争碎片化,逐步有行业龙头聚集效应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革用聚氨酯生产、消费大国。国内的革用聚氨酯生产厂商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市场格局呈碎片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对合成革制品的箱包、家具、服装、鞋材等消费品的品质、功能、手感、外观等要求越来越高,而合成革的手感、外观以及主要的功能性指标主要是受聚氨酯的性能影响,因此规模小、没有自身技术特点、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安全生产和环保管控落后、自动化程度较低的革用聚氨酯生产企业逐渐被淘汰。市场逐步显现(2)规模以上企业可以提供稳定的产品质量,并持续提升研发能力 革用聚氨酯产品的生产过程所需时间较短,行业发展也较为成熟且充分竞争。为提高革用聚氨酯产品附加值的主要方法是产品要能够满足客户对功能性和品质的要求,而在行业内主要是几家规模较大的企业才能够生产出具有定制化功能并保证品质稳定、按客户要求及时供货的革用聚氨酯产品。 同时上述生产企业具备持续研发能力(研发出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功能性、品质稳定的产品)、为客户在产品使用方面提供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及时供货能力和能够保证产品优质且质量稳定的生产、管理能力。 (3)区域产业链聚集效应 国内聚氨酯产业形成四大区域集群——长三角(以上海为中心)、珠三角(以广州为中心)、环渤海及东北地区(以葫芦岛为中心)、西北地区(以兰州为中心),区域间产业链协同与竞争并存。 3、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创新壁垒 革用聚氨酯行业虽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技术及配方体系,但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对产品升级具有较高需求。尤其在服装、家具、制鞋等终端消费领域,市场对产品的耐磨性、弹性、触感等功能性及专业化需求显著提升。相关企业需通过持续的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及技术迭代,满足客户多元化、定制化需求,因此行业准入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开发效率及技改投入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壁垒。 与此同时,全球消费端对健康、环保、生态性能的关注度持续提高,推动高功能化、高性能化、环境友好型聚氨酯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行业逐步向高端化、环保化方向升级。当前,聚氨酯行业竞争焦点已延伸至全生命周期绿色技术体系构建,包括绿色合成工艺开发、低碳环保技术应用及废弃物资源化等可持续发展路径。若企业无法在生态功能性材料研发、绿色工艺升级及持续性技改能力上形成有效积累,将难以适应市场准入门槛提升及行业竞争格局演变。 (2)供应商议价能力壁垒 革用树脂的主要原材料(如 MDI、AA、BDO等)依赖石油、煤、天然气衍生品,其价格与能源市场强关联,原材料集中度高且波动性强。头部企业通过规模化采购和长期协议降低风险,但中小企业议价能力较弱,收到的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 (3)购买者议价能力壁垒 皮革制品行业的下游分散度较高,集中度极低,行业内 90%以上为小型企业,导致业内企业普遍面临议价能力较弱的难题,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采购和议价壁垒。与此同时,业内大型企业由于采购量较大且对质量要求严苛,具备一定议价优势。 此外,合成革行业长期存在同质化竞争,下游客户可通过切换供应商压低树脂价格,且随着下游品牌集中度提升,头部客户对供应链稳定性要求提高,更倾向于与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品质稳定剂的树脂企业建立长期合作,进一步压缩中小规模客户议价空间。 (4)规模效应壁垒: 头部企业已形成规模优势,新进入者难以在成本与产能上竞争。包括上海汇得在内前五大企业占据革用聚氨酯约 50%市场份额,且头部企业不断通过技术迭代和产能扩张持续巩固规模优势,规模壁垒较为显著。 (5)生产工艺壁垒 革用聚氨酯行业下游客户多为连续、多批次采购革用聚氨酯,因此要求产品具有稳定的品质和性能。而稳定的品质和各种性能指标主要来自于生产企业基于长期探索和研发形成的对生产工艺的全链条覆盖,从而完成对原料、配方、工艺水平、管理体系等多方面的精准处理,最终形成了显著的生产工艺壁垒。 (6)环境保护壁垒 我国化工行业实行准入核准制度,新建化工企业需通过立项审查、设计评审、试生产验收等严格审批程序并取得生产许可后方可投产。基于聚氨酯树脂聚合反应的特殊性,企业需具备高标准的工艺装备及持续技术投入以保障生产安全。同时,环保及安全监管要求日趋严格:企业须持排污许可证运营,执行“三废”排放总量控制,并通过环保设施升级满足动态监管要求;新建项目需遵循环保准入“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建设及运营成本显著攀升。行业技术、安全与环保标准的持续提升,叠加准入审批的复杂性,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壁垒。 (7)人才团队及人才培养体系壁垒 革用聚氨酯生产的配方调试、工艺的选择、生产过程中关键技术的把控等都需要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多年的学习和经验积累。目前革用聚氨酯行业内高水平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艺人员的相对缺乏成为了制约行业新入者进入的壁垒。 4、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中国聚氨酯工业在过往二十年中飞速成长,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聚氨酯原材料及制品生产中心。伴随全球消费者对健康、环保及生态要求的不断增强,以及对材料与制品质量和性能的更高要求,加之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该行业正迎来绿色变革浪潮,成为驱动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转型过程中,功能更强、性能更高且具备生态环保特性的聚氨酯产品应用占比将持续提升,产品应用方面,在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等高速增长领域的使用也愈加广泛,产品应用场景伴随技术发展带来的产品特性和可持续性的优化而不断增加 (1)市场规模增长 需求持续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聚氨酯产品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应用领域拓展:聚氨酯产品的应用领域预计将不断拓展,从传统的建筑、汽车、家电、鞋服等领域,向新能源、航空航天、医疗等高端领域延伸。这将进一步扩大聚氨酯产品的市场需求,为行业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2)产品结构优化 高端产品比例提高: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聚氨酯产品的结构将不断优化,高端产品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绿色环保产品市场扩大:在环保政策的推动下,绿色环保型聚氨酯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生物基、水性、无溶剂等环保型产品在聚氨酯行业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 (3)出口市场扩大 国际市场需求增长: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国际市场上对聚氨酯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同时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东南亚的不断转移,也将会带动我国聚氨酯制品的出口需求增长。 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我国聚氨酯产品的出口结构将不断优化,一方面高端产品的出口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随着产业转移的进程加深,以东南亚为代表的出口目的地伴随其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初级和低端聚氨酯制品的需求将逐步向聚氨酯原材料的需求转变。(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