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2026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

时间:2026年01月25日 17:26:10 中财网
原标题:永杰新材:关于2026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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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要情况

交易目的□获取投资收益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期限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期货期权业 务交易品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所需铝产品。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单位:万元)5,000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元)50,000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外汇业务交 易品种远期业务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单位:万美元)不适用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美元)6,000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2026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
套利、投机为目的,积极规避相关风险。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
1、 交易目的
通过对铝产品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 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对铝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存货规模、风险敞口及未来铝锭价格走势判断,2026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的建仓规模不超过2万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 资金来源
公司在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4、 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铝产品。通过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场内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合约、远期合同;或附后点价条款的铝锭、扁锭采购合同等方式进行。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

5、 交易期限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
1、 交易目的
因公司存在国外客户,需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 交易金额
公司2026年度因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4、 交易方式
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

5、 交易期限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一)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本次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因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开展期间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上述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
1、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 价格波动风险: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资金风险。

(3) 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 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5) 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2、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
(1) 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

(3) 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相关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按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 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 建立汇报和内审机制,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应事先向相关业务部门报备,公司业务部门在发现交易计划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暂停执行,并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提请召开董事会审批新的授权。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
1、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 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2) 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同时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4) 为加强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公司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就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为铝锭、扁锭等铝产品,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积极规避相关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会计》适用条件□是 √否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 √否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适用条件□是 √否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 √否
五、中介机构意见
(一)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铝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主要目的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采取了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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