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联瑞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NOVORAYCORPORATION (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联瑞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64 69,500.00 695.00 69.5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 万元( 万张,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9,500.00万元(695.00万张,69.50万手)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年1月28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2026年1月8日至2032年1月7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6年7月14日至2032年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2025 257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6年1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95.00万张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9,5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联瑞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69,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年1月28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联瑞转债”,债券代码“118064”。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 公司系由东海硅微粉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22日,经股东会决议,东海硅微粉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审字[2014]G14037440029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85,470,286.30元为基数,按照1:0.6435的比例折合成股本5,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8月6日,正中珠江对东海硅微粉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广会验字[2014]G14037440030号”的《验资报告》。2014年8月12日,公司取得了注册号为320722000011311的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前身东海硅微粉设立于2002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生益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硅微粉厂以实物与无形资产出资1,500万元。东海硅微粉住所为东海县浦南经济开发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7222100244。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硅微粉厂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前身东海硅微粉在设立过程中,硅微粉厂将主要资产和技术分别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非专利无形资产的形式用以出资。 发行人前身东海硅微粉设立后,整体承继了硅微粉厂的主要人员及业务,硅微粉厂不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1、实物、无形资产出资情况 有限公司设立时,硅微粉厂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具体构成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204国道西侧和珠江路6号的办公楼、车间、仓库等建筑物,会议桌、办公桌、车辆、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及生产设备,实物及无形资产的具体出资明细如下:
硅微粉厂用于本次出资资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亚金评报字[2001]第023号),硅微粉厂用于本次出资的固定资产以及工、器具等低值易耗品于评估基准日2001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698.57万元。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亚金评报字[2002]第008号),硅微粉厂用于本次出资的建筑物和设备于评估基准日2002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52.79万元。 根据东海县地价事务所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东地价估2001-063号),硅微粉厂用于本次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书号:东集建(1993)字第220553号),自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21日起50年期评估地价为230.96万元。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亚金评报字[2002]第007号),硅微粉厂用于本次出资的无形资产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2001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648万元。 综上,硅微粉厂用于本次出资的实物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751.36万元,经出资双方协商调整确定为735.00万元;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金额为评估价值,230.96 648 即 万元;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的评估价值为 万元,经出资双方协商调整确定为534.04万元。因此,硅微粉厂本次出资金额合计为1,500万元。 (三)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及终止挂牌情况 发行人曾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的决议。2014年12月23日,股转系[2014]2467 统出具“股转系统函 号”《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股份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为“联瑞新材”,证券代码为“831647”。2015年1月15日,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未受到股转系统的相关处罚或谴责,公司未发生过在其他证券市场退市的情况。2019年10月16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451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10月17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曾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557号)。 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557号)。2018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2018年4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17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终止。 (四)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9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2019 192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93,4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6,339,952.00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85,973,400股。 (六)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3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上市后共发生过 次股本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5,973,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共计转增38,688,03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24,661,430股。 2022 12 年 月,公司实施并登记完毕了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取得 工商主管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2、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4,661,43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转增61,084,10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85,745,531股。 2023年8月,公司实施并登记完毕了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取得工商主管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3、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55,723,65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41,469,190股。 2025年7月,公司实施并登记完毕了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取得工商主管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41,469,19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晓冬,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晓冬、李长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李晓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730,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通过硅微粉厂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129,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5%。硅微粉厂为个人独资企业,李晓冬为硅微粉厂的唯一投资人,硅微粉厂持有公司股份归李晓冬所有,李晓冬实际支配硅微粉厂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等相关权利。因此,李晓冬直接及通过硅微粉厂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7.6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李长之与李晓冬为父子关系。李长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2,1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李晓冬、李长之父子合计持有发行人37.92%的股份。李晓冬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李长之担任发行人董事,对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具有决定性影响,李晓冬和李长之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李晓冬、李长之直接或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图所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李晓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7221975********。 李长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7221944********。 五、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 公司始终专注于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形成了以硅基氧化物、铝基氧化物为基础,多品类规格齐备的产品布局,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电子电路基板、导热材料等行业,并且覆盖积层胶膜、特种胶黏剂、蜂窝陶瓷载体等领域以及多类新兴领域。 公司是全球少数同时掌握火焰熔融法、高温氧化法和液相制备法生产工艺的企业,主要产品涵盖微米级和亚微米级角形粉体、微米级至纳米级球形粉体以及其他超微粒子和液态填料等。经过数十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自主创新并掌握了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原料设计、颗粒设计、复合掺杂、高温球化、颗粒分散、液相制备、燃烧合成、晶相调控、表面修饰等关键技术,做到了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自主可控,打破国外同行业企业在核心领域的技术封锁和产品市场垄断。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国内外各领域客户的一致认可,产品销售遍布全球。公司与半导体封装材料、电子电路基板、导热材料等各领域领先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已陆续攻克先进封装、新一代高频高速覆铜板、高导热材料等场景用功能性填料的技术难关,成为高性能高速基板、先进封装基板、先进封装材料、高导热材料等尖端领域关键材料供应商。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展专项等多项科技项目,公司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建成并拥有国家特种超细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硅微粉产业化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石英粉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江苏省无机非金属功能性粉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电子封装用石英粉体材料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等称号。 公司以推动粉体材料工业进步为己任,在“陪你做填料艺术家”的愿景指引下,努力成为客户始终信赖的合作伙伴。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领域,不断夯实研发技术优势,纵向在硅基、铝基功能性填料领域持续深化高性能处理芯片、高性能服务器、高导热材料等尖端领域产品布局,继续深入向更低cut点、更紧密填充、更低的放射性含量、更低介电损耗、高导热性等方向拓展,横向着力于丰富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品类,推进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创新,巩固自身行业内领先地位。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涵盖微米级和亚微米级角形粉体、微米级至纳米级球形粉体以及其他超微粒子和液态填料等,具有高纯度、高绝缘、低线性膨胀系数、高导热性、低介电损耗、低放射性等特点。根据产品颗粒形貌、原材料、生产工序等方面的差异,公司主要产品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行业竞争格局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产业规模大、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市场高度细分等特点。在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指引下,国内厂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扩充产能,助力我国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制造大国;但由于我国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行业起步较晚,在创新能力、人才储备、产业链自主可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整体技术实力、产品布局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厂商数量较少。 在面向半导体封装材料、电子电路基板、导热材料等行业的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领域,中国与日本是全球主要生产国。国内厂商经过多年的迅猛发展,已形成大规模批量化生产能力,实现了诸多产品的国产替代,并打破了国外企业在部分关键技术及高端产品市场的垄断;但日本厂商依托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以及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体系,在高端产品市场中仍然占据主要份额。 2、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是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领域的领先企业,依托数十年持续深耕形成的技术底蕴,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多品类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生产能力,是全球少数同时掌握火焰熔融法、高温氧化法和液相制备法生产工艺的企业,形成了以硅基氧化物、铝基氧化物产品为基础,多品类规格齐备的产品布局,在稳定供应能力、产品性能、规模、技术上具有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形成了涵盖原料设计、颗粒设计、复合掺杂、高温球化、颗粒分散、晶相调控、表面修饰等技术集群,实现了向全球高端市场突破的跨越式发展,公司已陆续攻克先进封装、新一代高频高速覆铜板、高导热材料等场景用功能性填料的技术难关,成为高性能处理芯片、高性能服务器、高导热材料等尖端领域关键材料供应商。 公司多次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国家、省级技术革新项目,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建成并拥有国家特种超细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硅微粉产业化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石英粉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江苏省无机非金属功能性粉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电子封装用石英粉体材料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等称号。 3、行业内主要企业 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领域内主要企业包括电气化学、日本龙森、雅都玛等日本企业,以及雅克科技、国瓷材料、天马新材、锦艺新材、百图股份等国内企业。 上述日本企业中,电气化学是集团型化学工业企业,其业务涵盖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领域;日本龙森和雅都玛则主要从事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业务。 国内企业中,雅克科技业务范围较广,其电子材料业务包含球形二氧化硅等产品;国瓷材料、天马新材、锦艺新材、百图股份主要产品包括二氧化硅粉体、氧化铝粉体等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 行业内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1、研发技术优势 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培养了能力过硬的研发技术队伍和工艺技术开发队伍,支持公司产品在功能上和性能改善方面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自主创新并掌握了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原料设计、颗粒设计、复合掺杂、高温球化、颗粒分散、液相制备、燃烧合成、晶相调控、表面修饰等关键技术,做到了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自主可控。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创新和研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高度重视技术规划、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机制的建设;始终倡导技术研发和工艺研发双轨并行,自身研发和产学研用结合,积累了行业领先的研发技术能力、产品实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 2、品牌优势 公司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粉体技术分会理事长单位、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矿物加工利用技术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石英及石英材料专业委员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主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电GB/T 子封装用球形二氧化硅微粉球形度的检测方法颗粒动态光电投影法》(37406-2019)、《球形二氧化硅微粉》(GB/T32661-2016)、《电子封装用球形二氧化硅微粉中α态晶体二氧化硅含量的测试方法XRD法》(GB/T 36655-2018)和《氮化硅粉体中氟离子和氯离子含量的测定离子色谱法》(GB/T42276-2022),行业标准《石膏型熔模铸造用铸型粉》(JB/T11734-2013)以及团体标准《电子封装用二氧化硅微粉表面硅羟基含量测试方法酸碱滴定法》T/CESA1186-2022 T/CNIA0142-2022 ( )、《氮化硅粉造粒粉》( )。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诸多应用领域的领先企业已建立广泛且有梯度的合作关系,公司以及产品深受客户的信赖、认可和支持,优质的客户资源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稳定增长,同时,增强了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赢得更多市场资源,并逐步形成品牌优势和较高的知名度,为公司持续提升市场份额而夯实基础。 3 、质量优势 公司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IATF16949、ISO14001、ISO45001。系统地运用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测量系统分析(MSA)、统计过程控制(SPC)、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FMEA)、MES系统等工具检测、分析和监控产品质量情况,将多个质量管理工具融入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将品质管理工作前移做到提前预防,以过程方法进行系统的质量管理,实施优秀的质量管理绩效。公司始终坚持提升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水平,围绕产品特性设计并新建了行业领先的智能化生产线。同时,在生产车间环境控制、质量要素管理等方面也形成了更高的标准,保障了产品生产的顺畅性、以及在面对客户多品种、小批量等多样化、定制化的特殊要求时,依旧保持指标的稳定性。努力培养全员产品质量保证意识,并将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贯穿在公司的整个业务运行体系中,确保了优异的产品质量。 4、服务优势 公司为及时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持续改进,高度重视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为了高效应对公司产品广泛的应用领域多样化的需求,面对不同领域的特点成立了市场服务和技术服务团队,经过数十年在新材料行业的积累,公司已经具备快速、准确识别客户需求的能力,市场服务和技术服务团队从客户产品设计、认证开始,始终全面服务客户,客户反馈信息和经营信息实现24小时有效传递,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公司坚持战略指引、系统推进、强调速度、提倡专注并鼓励对过程中意外现象发现能力的培养,为满足客户持续多样化、多层次、多结构的技术需求而努力。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69,500.00万元(695.00万张,69.50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原股东优先配售联瑞转债6,151,38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8.51%。 3、发行价格:100.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5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联瑞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69,500.00万元(6,950,000张)。原股东优先配售61,513.80万元(6,151,38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8.51%;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7,845.40万元(784,54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1.29%;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140.80万元(14,08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0%。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前十名债券持有人明细如下表所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69,500.00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615,138手,即615,13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8.51%;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78,454手,即78,454,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1.29%;主承销商包销的数量为1,408手,包销金额为1,40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0%。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14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华兴验字[2026]25007510111号”的《验证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批准情况 2025年6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发行已于2025年10月22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45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7号)。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69,500.00万元 4、发行数量:695.00万张(69.50万手) 5、发行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9,5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8,865.50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1月8日(T日)至2032年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1月1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2年1月7日)止,即2026年7月14日至2032年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五)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经大公国际评级,其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评级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