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信立恒”或“标的公司”)75.1521%股权(对应2,306.9737万元注册资本),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上述交易事宜之初,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就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上市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二、上市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三、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五、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与相关主体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 综上,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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