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688301):奕瑞科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4日 22:15:29 中财网
原标题:奕瑞科技:奕瑞科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1月23日,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瑞科技”)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TieerGu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本“ ”

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TieerGu、范训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TieerGu、范训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7)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0)本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TieerGu、范训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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