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688478):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6年01月24日 22:03:56 中财网
原标题:晶升股份: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晶升股份
股票代码:688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葛思静
身份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紫月路18号院7号楼二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甲20号楼南侧一层10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紫月路18号院7号楼二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1号(7)幢102室托管0285(商务托管)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紫月路18号院7号楼二层
一致行动人:徐逢春
身份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紫月路18号院7号楼二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3、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目 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2.............................................................................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6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7
第七节备查文件.......................................................................................................18
.......................................................19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8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晶升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尚科技北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源准宁波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葛思静、本尚科技、宁波源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徐逢春
为准智能/标的公司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视上下文,包括其 子公司
标的资产为准智能1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为准智能100%股份 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北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小米智造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葛思静、宁波 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摩勤智能 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聚助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宁波尚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 逢春、天津福睦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强
小米智造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摩勤智能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海聚助力北京海聚助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尚泉宁波尚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睦斯科技天津福睦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联评估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出具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沪评字【2026】第003
  号)
容诚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准智能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0Z0018号)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葛思静
1、基本情况

姓名葛思静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05196904******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甲20号楼南侧一层103
执行事务合伙人葛思静
出资额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BQFP8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电 子产品、工艺品、通讯设备、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货物进出口。(下期出资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02-08至2037-02-07
2、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尚科技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葛思静普通合伙人281.0040.14%
2徐逢春有限合伙人318.0045.43%
3刘海成有限合伙人44.006.29%
4路遥有限合伙人40.005.71%
5周游有限合伙人10.001.43%
6南卫国有限合伙人5.000.71%
7刘丽晓有限合伙人2.000.29%
合计700.00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本尚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葛思静,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葛思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1号(7)幢102室托管0285 (商务托管)
执行事务合伙人葛思静
出资额8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CNLML5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1-11-08至长期
2、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源准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葛思静普通合伙人32.0040.00%
2王红志有限合伙人10.0012.50%
3高贺有限合伙人7.008.75%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敖惠波有限合伙人5.006.25%
5史兴海有限合伙人5.006.25%
6胡玉华有限合伙人3.003.75%
7丁志福有限合伙人3.003.75%
8孙海生有限合伙人2.002.50%
9邓习峰有限合伙人2.002.50%
10刘全红有限合伙人1.001.25%
11胡宇有限合伙人1.001.25%
12施煜昆有限合伙人1.001.25%
13付作辉有限合伙人1.001.25%
14杜鑫有限合伙人1.001.25%
15于光宇有限合伙人1.001.25%
16李耀华有限合伙人1.001.25%
17张吉寇有限合伙人1.001.25%
18陈俊有限合伙人1.001.25%
19王浩有限合伙人1.001.25%
20官小毛有限合伙人0.500.63%
21计伟有限合伙人0.500.63%
合计80.00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宁波源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葛思静,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葛思静”。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徐逢春
1、基本情况

姓名徐逢春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627197310******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名称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葛思静葛思静为本尚科技与宁波源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逢春为葛思静之 一致行动人
本尚科技 
宁波源准 
徐逢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葛思静、本尚科技、宁波源准、徐逢春等10名交易对方购买为准智能100%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准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其他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本尚科技、宁波源准、葛思静、徐逢春等10名交易对方收购为准智能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8,366,096股。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19,403,14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57,769,244股。上述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辉。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14,613,52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26%。

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本尚科技--10,755,6686.82%
宁波源准--1,229,2190.78%
葛思静--1,569,6180.99%
徐逢春- 1,059,0200.67%
合计--14,613,5259.26%
注1: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注2: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的最终股份数量或比例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36.5629.25
前60个交易日34.0327.23
前120个交易日32.3925.91
注1:上表中,计算交易均价时“公司股票交易总额”为考虑分红后的前复权结果注2:上表中,交易均价与交易均价的80%均为向上取整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8.9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本尚科技、小米智造、葛思静、宁波源准、海聚助力、宁波尚泉、徐逢春、王强8名交易对方。

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为准智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为准智能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方法标的公司100%股份 评估值合并口径  
  归母净资产增值额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26,543.0621,060.875,482.1926.03%
收益法85,724.46   
   64,663.59307.03%
为准智能100%股份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85,724.46万元为基础,经协商确定为85,700.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准智能100%股份的交易金额为85,700.00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进行支付,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支付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对应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支付价格现金支付价格
本尚科技为准智能55.86%股份47,871.0031,116.1516,754.85
小米智造为准智能6.85%股份5,867.525,867.52-
葛思静为准智能6.62%股份5,676.134,540.911,135.23
宁波源准为准智能6.38%股份5,470.973,556.131,914.84
摩勤智能为准智能5.69%股份4,875.39-4,875.39
海聚助力为准智能5.39%股份4,618.484,618.48-
宁波尚泉为准智能4.87%股份4,171.622,711.551,460.07
徐逢春为准智能4.47%股份3,829.683,063.75765.94
福睦斯科技为准智能3.10%股份2,660.38-2,660.38
王强为准智能0.77%股份658.83658.83-
合计为准智能100%股份85,700.0056,133.3229,566.68
5、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尚科技等交易对方,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本尚科技31,116.1510,755,668
小米智造5,867.522,028,177
葛思静4,540.911,569,618
宁波源准3,556.131,229,219
海聚助力4,618.481,596,433
宁波尚泉2,711.55937,280
徐逢春3,063.751,059,020
王强658.83227,733
合计56,133.3219,403,148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前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随之调整。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同意意见;2、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经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4、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2、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本尚科技、宁波源准、葛思静、徐逢春等10名交易对方收购为准智能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出具的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后方可转让或上市交易,解锁安排如下:

期数可申请解锁时间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第一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之 后,标的公司2026年度业绩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并且当年度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如需)已完成之 次日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数量×2026年度承诺净利 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 数总和-当期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如 有)。
第二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之 后,标的公司2027年度业绩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并且当年度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如需)已完成之 次日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数量×(2026年度承诺净利 润+2027年度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 期间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累积 已经解锁股份数-累积业绩承诺补偿 股份数(含当期,如有)。
第三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之 后,标的公司2028年度业绩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并且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如需) 之次日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数量-累积已经解锁股份 数-累积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含当 期,如有)。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相关权益。标的公司为准智能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紫月路18号院7号楼二层203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紫月路18号院7号楼二层203室
法定代表人徐逢春
注册资本1,288.7506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088623295G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 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工艺品、通讯设备、 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委托加工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为准智能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为准智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31,631.7738,145.2328,559.44
负债总计10,570.9020,736.9115,946.40
所有者权益21,060.8717,408.3112,613.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1,060.8717,408.3112,613.03
利润表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4,740.0411,679.106,524.48
营业成本3,956.513,254.932,255.92
利润总额4,225.35-466.44-1,531.33
净利润3,239.76-772.02-1,436.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39.76-772.02-1,43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97.412,671.08-139.03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2023年12月31 日/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2.381.5915.92
速动比率(倍)1.881.3711.83
资产负债率33.42%54.36%55.84%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420.350.2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532.541.98
存货周转率(次/年)0.730.560.33
毛利率73.16%72.13%65.42%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④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⑦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三)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评估对象为为准智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收益法下,为准智能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5,724.46万元,相比标的公司合并口径的归母净资产增值额为64,663.59万元,增值率为307.03%。资产基础法下,为准智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543.06万元,相比标的公司合并口径的归母净资产增值额为5,482.19万元,增值率为26.03%。

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方法标的公司100%股份 评估值合并口径  
  归母净资产增值额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26,543.0621,060.875,482.1926.03%
收益法85,724.46   
   64,663.59307.03%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晶升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6、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声明见后附页)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签字):
徐逢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签字):
徐逢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公司所 在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票简称晶升股份股票代码688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葛 思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 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 波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徐逢春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市徐 汇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市朝 阳区和平街13区甲20号楼南 侧一层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省宁 波市江北区工业产业园区经十 路1号(7)幢102室托管0285 (商务托管) 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朝阳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发行 完成后)是? 否?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 行完成后)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基本情况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变动数量:1,569,618股 变动比例:0.99% 变动后持股数量:1,569,61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9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0,755,668股 变动比例:6.82% 变动后持股数量:10,755,66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229,219股 变动比例:0.78% 变动后持股数量:1,229,21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78% 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059,020股 变动比例:0.67% 变动后持股数量:1,059,02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67%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其他 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是? 否?
(以下无正文,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本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源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葛思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签字):
徐逢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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