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信息(92009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6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1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职工代表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4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人。 董事张之阳、李芹、赵起高、李兴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大股东提出换届,并重新提名7名董事人选;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已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董事会本届任期至2026年3月7日。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启动董事会换届工作。 为充分尊重股东权利,尤其是符合提名资格的提名人权利,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邀请符合资格的提名人推荐提名新一届董事候选人,推荐起止时间为1月24日至1月28日。推荐期间结束后,根据被提名人数量及情况,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尽快履行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提名、资格审查和召集股东会进行选举等程序,关于换届选举的股东会召开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邀请推荐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1票;弃权 0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李兴华发对,反对理由:1、公司大股东2026年1月7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函》。按照法律法规董事会应于收到该函10日内给予回复,对此提案,未召开董事会讨论,超过10日没有做出书面回复。公司大股东2026年1月19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函》。按照法律法规监事会应于收到该函5日内给予回复,监事会超过5日没有书面回复。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股东将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2、因为董事会对大股东提出的临时股东会的函,未经董事会讨论,且董事会没有给予大股东书面回复,所以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是违法违规的。 关于李兴华反对董事会议案理由的澄清: 根据《公司章程》第 121条规定,公司董事任期期满之前,撤换董事应按照罢免董事的程序召集股东会,故公司于 2026年 1月 17日书面告知提议股东会的议案违法《公司章程》第 121条规定,应以罢免董事的议案发起股东会; 股东直接发起股东会请求,而未依据《公司章程》第 144条规定,应向代理董事长发出通知,先发起董事会,作为董事会议案提出。或由董事会召集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等按照规则召集董事会。 大股东直接要求发起股东会,会议所提名的人员资料不完整,不符合《公司章程》第 94条第二款的规定。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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