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920556):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92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和产业整合能力,深化产业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以及同行业公司的行业资源,实现协同发展与合作共赢,2025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 1,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19.9960%),与普通合伙人海南普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嘉兴长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长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5年12月4日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并于近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12月26日发)第四十三条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嘉兴长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人民币5,001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5年12月4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普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17室-29。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明细:
1、管理模式 嘉兴长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由海南普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 2、管理费 投资期,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照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的 1%/年收取;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3、管理及决策机制 投资基金海南普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基金管理人,由其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海南普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1人,有限合伙人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人,有限合伙人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人,有限合伙人中凯光电江苏有限公司推荐1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由全体委员同意方可通过。若关联方推荐的委员回避的,则须经除该回避委员以外的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4、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 合伙企业按会计年度进行收益分配。在分配之前,应先扣除应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年费和其他由合伙企业支付的成本费用。合伙企业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收益分配原则,分配顺序为:(1)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根据本项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达到其累计缴付的实缴出资额;(2)分配全体合伙人的门槛收益;(3)分配超额收益。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该基金的投资将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机器人上下游产业链(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执行器、控制器及具身智能解决方案)、人工智能(AI)技术在智能制造与智能网联等领域的应用,以及智能电网、数据中心、边缘计算等的企业。投资策略为主要进行创业投资,向处于初创或成长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新性企业进行投资,坚持基于价值的趋势投资,以长期的盈利能力为基础。标的选择上,注重商业模式和行业空间,追求先于市场发现价值,挖掘创业投资领域的优质公司,为投资者获取良好的回报。 2、投资限制 有限合伙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上市的股票、期货、证券投资基金和企业债券,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转让其所持该等公司上市股份及在满足投资和分配的前提下可以投资于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和销售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如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协议存款等)不在此列; (2)挪用或借贷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3)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4)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5)从事以下活动: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贷款、拆借;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抵押和担保业务;房地产投资;赞助和捐赠;国家行政主管管理部门禁止从事的其它业务; (6)对外举债; (7)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助(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8)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9)发行信托或结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10)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3、投资期限 有限合伙约定存续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但到期后,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 4、退出机制 有限合伙持有的投资标的应在法律、法规或投资合同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届满之日(即解禁之日)或在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终止)时尽快通过转让、卖出或其他有效方式退出,及时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二、本次进展的情况 嘉兴长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近日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嘉兴长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海南普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BPE83 备案日期:2026年01月21日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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