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温州宏丰: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所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49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6.9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3.1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1年2月,控股股东陈晓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陈晓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7月,在未来6个月内陈晓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不低于2600万元人民币; 2024年2月,陈晓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2024年2月6日增持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