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468 证券简称:博盈特焊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博德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董事刘一宁先生 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 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博德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德瑞”)是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为核心骨干员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博德瑞持有公司股份4,532,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38%,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9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5%)。 2、间接持股博德瑞股份的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7.58元/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47.58元/股调整为47.08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47.08元/股调整为46.82元/股。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一宁先生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710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3,1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32%);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渭林先生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231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07%); 5、公司董事崔秋平先生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865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9%); 6、公司董事廖阳帆女士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752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57,4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41%) 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745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64,4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95%); 8、公司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133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7,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1%); 9 134,682 、公司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3,6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9%); 本次,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拟25% 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博德瑞,以及通过博德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博德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博德瑞是公司董事、监事(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骨干员工的持股平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德瑞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4,532,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838%。 (二)通过博德瑞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数量根据其间接持股比例测算; 2、因监事会改革,邓艳红女士于2025年4月22日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原定任期届满为2026年9月14日;因董事会换届,李敏锋女士于2023年9月14日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辞任时间与原定任期一致; 3、表格如有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调整后的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博德瑞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90,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2235%。 通过博德瑞间接持股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7、上述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博德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保证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 2、刘一宁、崔秋平、廖阳帆、段君杰、邓艳红、李敏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4年1月24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25%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博德瑞,及刘一宁、崔秋平、廖阳帆、段君杰、邓艳红、李敏锋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博德瑞、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董事刘一宁先生、刘渭林先生、崔秋平先生、廖阳帆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段君杰先生、前任职工代表监事邓艳红女士、前任财务负责人李敏锋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任职工代表监事、前任财务负责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股东博德瑞及刘一宁、刘渭林、崔秋平、廖阳帆、段君杰、邓艳红、李敏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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