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002312):《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9:51:02 中财网
原标题:川发龙蟒:《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债务性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维护
融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性融资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
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增加企业负债的融资行
为,主要包括:公司发行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债务
性融资行为。

第二章债务性融资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开展债务性融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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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纪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集中管理原则:公司集中管理所有控股子公司的融
资事宜,统一融资授信,统筹融资资金使用,各子公司分级配
合,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项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
序后实施。

(三)战略导向原则:融资管理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要求;
(四)价值创造原则:融资管理应以为公司持续创造价值
为核心,通过科学合理的筹资决策,实现筹资成本最低、资金
结构最优;
(五)风险匹配原则:融资管理应确保公司负债规模与风
险综合承受能力相匹配,谨慎测算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公司
因到期偿债能力不足而陷入困境。

第三章融资审批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裁办公会为融资的决策机
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融资事项做出决策。

(一)股东会职责
1、审批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2、审批公司注册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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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
融资事项。

(二)董事会职责
1、审议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2、审议公司注册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3、审议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
融资事项;
4、审批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不超过50%的融资事项。

(三)总裁办公会职责
审批单笔金额超过5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0%的融资事项。

(四)财务审计工作专委会
单笔金额超过1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含)的融资事项(不
包括票据类融资)报财务审计工作专委会研究决策。

(五)公司总裁职责
审批单笔金额1亿元(含)以内的融资事项。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债务性融资业务的牵头组织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公司年度预算情况拟订合理的融资计划、融资
方案,并具体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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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填补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敞口等;
(三)负责贷后监督管理工作,保管与融资相关的合同、
协议、借据等档案;
(四)维护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等外部关系,营造良好
的外部融资环境;
(五)统筹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授信工作以及管理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事宜。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织董事
会审议与融资相关的议案,同时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法律事务人员负责审核与融资相关的方案、文件
和合同等。

第八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配合公司融资授信工作
的统一安排,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项应事先在子公司有
权决策机构完成审批决策后,上报公司本部财务部,财务部在
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前述融资事项审批标准报公司
有权决策部门审批。

第四章融资行为管理
第九条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总体资金需
求,拟订年度融资计划,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公司财务总监
审核后,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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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财务部负责根据批准的年度融资计划,与金融机构
洽谈、对接授信审批、贷后监管等事宜;负责按照《公司章程》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授信审批、合同审批等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若融资涉及资产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时,财务
部应按照公司制度,负责办理抵押、质押的登记或注销工作。

严格控制抵质押的资产数量和价值。

第十二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必须签署融资合同,合同
的签署应按照公司相关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部负责
根据融资合同约定及公司资金需求,配合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
构完成贷款发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开具等。取得融资
后,财务部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好资金安排,按时偿还借
款本息、填补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敞口、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清
退保函保证金等。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建立融资管理台账,详细登记融资偿还
本金、币种、利率、借款起止日期、本息偿还日期等信息。同
时应对子公司融资项目实行逐月动态统计,汇总并掌握融资情
况,并上报相关领导参阅。财务部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
规定进行融资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若预计将发生借款或债券逾期不能归还时,财务
部应及时分析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资金
状况,并及时与债权人协商,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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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财务部应做好贷后管理,维护好与各金融机构的
合作关系。

第五章融资担保管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在融资过程中若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等其他事项时,应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办理。

第十七条若全资、控股子公司需公司提供担保,应由子公
司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财务部按《公司章程》和《对外担
保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在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办理。对被担
保人的财务状况、借款偿还等相关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如遇被
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资产被查封冻结、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变化,被担保人应及时上报并提交解决措
施。

第六章融资行为的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风控审计部门应对公司融资业务进行不定
期的审计。

第十九条公司风控审计部依法依规对融资活动进行不定
期审计和检查,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融资业务授权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融资方案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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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活动有关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
文件的签署和保管情况;
(四)融资业务核算情况;
(五)融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六)融资业务的披露情况。

第二十条审计和检查过程中发现融资活动内部控制薄弱
环节,应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和完善。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持续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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