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章程修正案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9:45:35 中财网
原标题:亚太药业:章程修正案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不再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七十五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 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 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股东会议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第七十五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 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 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股东会议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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