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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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9:45: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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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亚太药业:章程修正案

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不再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第七十五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
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
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股东会议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七十五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
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
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股东会议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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