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000422):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3,7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4年3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3月15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该事项已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 2024年7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504.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年4月2日办理完毕。 4. 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5.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27.38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21日办理完毕。 6.2026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 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前述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3,7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14%,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 (二)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有1人因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有15人因离职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0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26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8,248,412股减少至 1,087,584,71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湖北宜化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涉及的回购名单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数量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 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 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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