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橹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意大利购买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在意大利购买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章诗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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