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登记机关备案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等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9 0 0 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1月修订)》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2026 2 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年月日),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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