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002739):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6-002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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