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股份(000839):重新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9:31:09 中财网
原标题:国安股份:关于重新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暨申请增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
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
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及其子公
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实业”)
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借款额度,期限不超过
5年(含),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9,上述关联交
易期限即将超过三年,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上述借款申请
增加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议案通
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3年,利率等其他条款不变。

2、中信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国安实业系公司控
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中信集团、中信国安实
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
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方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议案》,本
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王萌、杨小航、刘灯、吴建军回避表决,
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此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股东会相
关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8)。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
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
法定代表人:俞章法
注册资本:541,438.667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销售代理;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67%,为其控
股股东。

历史沿革: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中信国安实业作为执行重整计划设立
的主体于2023年2月9日设立完成。

关联关系:中信国安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
公司之母公司。中信国安实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发现中信国安实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关联方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
89-102层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注册资本:20,531,147.6359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
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
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
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
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
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
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
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
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
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
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
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
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

历史沿革:中信集团成立于1982年9月15日,原名中
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进行体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中
信集团公司,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2011年中国中信集团
公司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
司。

关联关系:中信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为公
司关联法人。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发现中信集团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名称和类别: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交易标的:
1、重新审议部分:不超过10亿元(含)借款额度的本
金及对应的利息部分。

2、新增部分:不超过5亿元(含)借款额度的本金及对
应的利息部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以公开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
合同日同期LPR(含)。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重新审议部分
1、借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额度(含)
2、借款期限:自2023年8月11日起,不超过5年(含)
3、借款利率:不超过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含)
4、提供抵质押:后续实际发生借款业务时,如涉及对外
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增部分
1、借款金额:不超过5亿元额度(含)
2、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含)
3、借款利率:不超过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含)
4、提供抵质押:后续实际发生借款业务时,如涉及对外
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新审议关联方借款额度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前期已审议通过的议案重新履
行审议程序。为保障公司经营连续性及合规性要求,公司对
该事项进行重新审议,旨在强化流动性管理,为公司主营业
务稳健发展提供必要资金支持。本次申请新增借款额度是基
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考虑,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已申请关联借款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
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董事会同意向中国中
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借款额度。此外,公司于
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3),董事会同意向中信国安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8亿元(含)借款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余额为17.2亿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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