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0028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上午9:15至2026年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65人,代表股份总数250,85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6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19,993,636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64,9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18,328,736股,下同。)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总数249,099,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4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9人,代表股份总数1,75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0%。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59人,代表股份总数1,75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6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9%;反对1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792%;反对1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15%;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派出的周涛律师和桑健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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