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9:26:03 中财网
原标题:长青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会对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214人,代表股份242,910,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74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6人,代表股份37,521,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48%。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中独立董事骆广生先生、杨光亮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40,025,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股份2,884,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2,910,290股,同意242,279,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405,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弃权226,0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7,521,815股,同意36,890,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81%;反对405,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5%;弃权226,0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0.6024%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高平、俞凯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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