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60078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医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鲁抗医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亿元,新药研发项目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1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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