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300919):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8:59:08 中财网
原标题:中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1 17
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四人,实到四人。会议由曹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1.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2.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参股公司或合营企业中伟鼎兴、跨煤矿井TCM、印尼恒生、SAH、SEI、COBCO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三元前驱体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曹丰、洪源、蒋良兴、黄斯颖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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