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宏和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及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8:46:47 中财网
原标题:宏和科技:宏和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及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026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最、钟静萱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3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该议案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方名称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 (A)2025年实际 发生交易金 额(C)实际交易与预 计差异(%) (C–A)/A*100%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向关联 方采购 原纱必成玻璃纤 维(昆山) 有限公司65,000,00042,763,560.45-32.92%公司预计关联交易 是根据市场情况及 公司业务需要初步 估计,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数据存在差 异,主要是公司根 据市场行情变化与 实际需求适时调整 所致。
 台湾必成股 份有限公司    
   840,721.64  
向关联 方销售 商品无锡宏仁电 子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49,308,31914,991,401.02-69.60%客户需求有所下 滑,实际交易金额 减少。
注:2025年实际发生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3、2025年度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品名2025年预计 交易金额 (A)2025年实际 发生交易金 额(B)实际交易与预 计差异百分比 (B-A)/A*100%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四川宏泉酒 类经营有限 公司招待用 酒/176,640.00/此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向四川宏泉以市场 价格购买招待用酒。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珠海宏仁电 子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电子级 玻璃纤 维布/265,930.03/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于2025年下半 年开始投产,向公司采 购少量电子级玻璃纤维 布产品进行生产。
注:2025年实际发生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4、2026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 交 易类 别关联方 名称2026年预计 交易金额2026年 预计占 同类交 易百分 比本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 联人累计已 发生的交易 金额2025年实际 交易金额2025年 实际占 同类交 易百分 比本次预 计金额 与上年 实际发 生金额 差异较 大的原 因
向关 联方 采购 原纱必成玻 璃纤维 (昆山) 有限公 司80,000,000.0032.00%951,821.5042,763,560.4525.31%预计采 购量
 台湾必 成股份 有限公 司      
    1,494,471.12840,721.640.50% 
向关 联方 采购 招待 用酒四川宏 泉酒类 经营有 限公司500,000.00/0176,640.00/预计采 购量
向关 联方 销售 商品无锡宏 仁电子 材料科 技有限 公司80,911,504.427.23%1,558,376.1014,991,401.021.34%预计需 求量
 珠海宏 仁电子 材料科 技有限 公司      
    152,011.95265,930.030.02% 
注1:2025年实际发生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注2:2026年预计交易金额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1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住址:无锡市新吴区锡钦路26号
经营范围:从事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新型电子材料的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如需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133,014.4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8,971.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77.34万元。

(说明: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1.2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00.00万元
住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洁能路1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31,112.7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6,855.4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3.84万元。(说明: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1.3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嘉昭
注册资本:14,100万美元
住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南路201号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玻璃纤维等制品,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10亿元
住址:中国台湾嘉义县新港乡中洋村工业区2-1号
经营范围: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
1.5四川宏泉酒类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瑞珍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6月25日
住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方洞镇向阳社区军民情街9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19,742,465.08元、净资产人民币19,707,485.97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12,868.59元、净利润人民币-292,514.03元(已经四川雅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仁”)、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必成”)和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必成”)因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共同实际控制人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四川宏泉酒类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泉”)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洋的儿子王泉仁所控制的企业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销售为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依客户需求特别订制的产品,如缺乏同类产品价格的可比性,参照市场行情、原料成本及合理利润等确定。

关联采购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采购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及部分招待用酒。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可作为无锡宏仁、珠海宏仁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无锡宏仁、珠海宏仁从公司购买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作为生产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及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的原材料。

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所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为公司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主要原材料,其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标准和生产计划,符合公司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需要。

公司向四川宏泉采购招待用酒,主要系满足公司日常业务需要。

上述交易为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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