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300868):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8:30:56 中财网
原标题:杰美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退休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1,944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11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9,800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5年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2月14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103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8、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9.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本公告日,需回购注销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12、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1,944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退休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1,944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

2、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总金额为1,436,630.52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51,944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7,949,000股减少至127,797,05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 股份数量 占比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占比增加减少股份数量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股80,763,50163.12%--80,763,50163.20%
二、有限售流通股47,185,49936.88%-151,94447,033,55536.80%
总股本127,949,000100%-151,944127,797,0561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9.455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1,944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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