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603220):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目 录 一、验资报告…………………………………………………………第1—2页二、附件………………………………………………………………第3—10页(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第3页(二)验资事项说明……………………………………………第4—6页(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7页(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页(五)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9—10页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6〕2-2号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1月20日11时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972,686.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434,260,348.00元,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287,662.00元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根据贵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85,84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6,058,533.0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1号),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85,84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81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920,234,782.07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6年1月20日11时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85,847股,应募集资金总额1,920,234,782.0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55,857.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0,878,924.4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亿零贰佰零捌万伍仟捌佰肆拾柒元整(¥102,085,847.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88,793,077.49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972,686.00元,其中337,760,000.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100,572,113.00元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224.00元根据《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由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4,362,651.00元(扣减项)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予以回购注销。截至2026年1月20日11时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6,058,533.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536,346,195.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验资事项说明 3.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6年1月20日11时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由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29日取得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317784054XA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972,686.00元,折股份总数433,972,686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972,686股,占股份总额的100.00%。根据贵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85,84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6,058,533.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85,847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85,84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1号),贵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85,84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20,234,782.07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6年1月20日11时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85,84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8.8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920,234,782.07元。坐扣承销费26,257,209.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893,977,573.07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汇入贵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内:
434,260,348.00元,占注册资本的81.01%。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29,355,857.58元,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29,355,857.58元,其中承销费24,770,951.89元、保荐费1,415,094.34元、审计及验资费1,415,094.35元、律师费1,226,415.11元,其他费用528,301.89元。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 附件3本复印件仅供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2-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附件4本复印件仅供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2-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附件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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