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12月 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2,17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140.8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1月 17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单位:万元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安全,同时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未经审计),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0,036.39万元,投入进度为 50.13 %,募集资金余额为 11,14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由于公司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佛山市南海区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所涉及政府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程序较多及流程较长,导致该项目整体开展进度和募集资金投入较慢。根据相关法律和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于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为建设项目,在申请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均需取得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行政委托单位的审查同意。公司于 2024年 1月取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动工建设。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对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年 6月(以下简称“首次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首次延期至今,公司始终在积极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在建设期间,由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幕墙结构特殊,施工单位花费了较长时间进行幕墙施工方案设计;外部审批机构亦对该方案进行了多轮充分论证,直至近期才审议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正在进行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幕墙工程建设;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公司拟将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年 12月。 (二)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情况及原因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广东省佛山市建设总部基地(以下简称“希荻大厦”),基地将划分为研发实验室、展厅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区,公司拟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公司当前办公和研发实验室场地紧缺的问题。 希荻大厦投入使用后,其作为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和研发中心的核心职能将不会发生变更,但考虑到希荻大厦除可充分满足公司当前的经营需求及短中期业务发展规划外,预计仍将有较大面积处于富余状态。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基于公司当前的人员规模和业务布局,实际所需使用空间相对有限;另一方面,近年来受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有所波动,公司为应对该形势实施降本增效,人员规模未大幅扩张,从而进一步节省了场地占用需求。综上,希荻大厦部分场地预计将出现阶段性闲置。 为提高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后续实施以及满足公司现阶段自用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希荻大厦不超过 15,000平方米(占希荻大厦总建筑面积的 29.96%)的场地暂时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业务规模、人员规模需要扩大经营场地时再收回自用。此举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避免房产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市场化出租模式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纳入公司日常经营收益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资金运用合法、合规、有效。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跟踪管理,合理统筹资源,全力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尽管公司在积极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但如前所述,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方案较为复杂且涉及的外部审批程序繁复,即便公司已对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满足目前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稳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进行延期并对该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能够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稳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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