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30011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7:40:45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盈精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6年1月23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870名激励对象授予1,426.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47元/份。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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