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603055):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6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周夏飞女士、伏广伟先生、吴谨造先生组成,周夏飞女士担任召集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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