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30006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7:15:36 中财网
原标题:中能电气: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海联系电话:0755-8830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紫昌联系电话:0755-883093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海、刘紫昌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16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文件;(3) 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4)查阅公司相关公告;(5)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 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2)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 和报告;(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不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3)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4)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 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募集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对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 整改 (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2026年1月16日,中能电气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陈添旭、CHENMANHONG、于春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号);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9号)。 具体事由为中能电气2018年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进 展。 保荐机构亦会关注中能电气的整改情况,敦促中能电气及相关人员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和理解,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刘海 刘紫昌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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