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603266):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借款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归 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获得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豪米波”) 54.8666%股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对苏州豪米波的首期部分增资款用于归还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泰”)2,800万元借款,利息按约定利率、借款天数计算。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江安泰已发生承租物业的总金额为108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2025年7月重点考察了苏州豪米波,双方于2025年9月就本次收购交易达成口头初步意向。因苏州豪米波当时项目量产,营运资金出现亦同步与其他外部投资人沟通融资及协议条款事项。考虑到公司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决策审批程序用时较长,为了给本次交易决策赢得缓冲时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安泰向苏州豪米波提供总额为2,800万元的临时借款,借款用途用于苏州豪米波日常经营性支出,包括原材料、设备采购、银行贷款周转等,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苏州豪米波应根据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必须包含增资方同意)的公司预算方案将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增资款全部用于日常运营资金和其它增资方认可的用途。除以首期增资款向浙江安泰归还借款外,公司不得将增资款用于任何未经增资方事先许可的用途。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首期增资款到账后,苏州豪米波拟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借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江安泰已发生承租物业的总金额为108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浙江安泰持有本公司48.35%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144829539R 注册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胡建立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6-03-12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塑料原料、建筑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张秀君持股65%、胡建立持股35%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建立在关联方中担任执行董事外,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任何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获得苏州豪米波54.8666%股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苏州豪米波将首期部分增资款用于归还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安泰2,800万元借款,利息按约定利率、借款天数计算。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还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2026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建立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事项已经2026年1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为苏州豪米波按协议约定归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安泰临时借款,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存在变相占用上市公司经营性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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